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南市武检民公[2021]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梁进臣在南宁市武鸣区陆斡镇苞张村香山河苞桥河段非法采矿,致使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联系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红岭路6号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71-6215267。
特此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