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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七星检民公告〔2022〕1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胡孝坤,吴冠中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中,发现其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在位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青龙街道办事处汉屯社区鹏程驾校处下河电鱼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破坏了国家水产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72号;
联系电话:0857-8314854。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