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将检民公告〔2024〕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陈小辉、陈建勇、练贵祥等3人的非法采矿行为造成了矿产资源的损害,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镇白云路101号
联系电话:0598-8775613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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