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当前位置:公告专区 >> 其他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关于陈某某涉嫌诈骗案一案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时间:2025-02-27 16:09:42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关于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

公告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诈骗案经成都铁路公安局重庆公安处侦查终结,于2025年2月27日向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认定:2024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通过社交媒体软件发布虚假抢票信息,并制作虚假购票订单的方式诈骗被害人支付的票款及手续费。

因本案涉及被害人众多,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2号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邮政编码:400042。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案件承办人联系。联系电话:023-63005537、023-63005585。

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5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李双双]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