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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李某某、王某某等五人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时间:2023-11-29 16:39:27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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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王某某等五人涉嫌集资诈骗案由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23年11月28日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认定:2020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涂某某、王某甲、王某乙、邓某某等人以重庆市微派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微派儿公司)为集资平台,在未取得相关金融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利用一卡易会员管理系统、公众号商城,以高额返利、消费增值为诱饵,先后推出微派儿储值(向会员承诺1000天可以获得储值金额6倍收益)、花多多(会员参与投资满四出一,每成功参与一次可以获得10%的收益)、沉香树认购(向会员承诺2000天可以获得认购金额3倍的收益并且可以获得对应认购数量不低于500克沉香的沉香树)、股权认购(通过向会员宣传微派儿公司即将上市,现在购买股权以后上市后可以获得分红的方式,自行设立虚假股权价格,向会员出售,然后随意更改股权价格,让会员认为购买人多,股价上涨,继续认购股权)、竞拍(无真实经营活动,以向投资者承诺转拍后可以获得一定的溢价收益为诱饵,设置价值极低的艺术品供投资者抢拍,从而收取服务费)、全诚优购消费卡(以开微派儿超市为由,告知会员购买消费卡就可以提现之前储值业务的返利为名,通过向微派儿会员出售消费卡的方式吸收资金)等模式,在明知公司模式为以新还旧,不具有持续性的情况下,通过开推广会、鼓动会员以人带人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宣传,以诈骗的方法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涉及金额为:储值模式收款金额为8900余万元,“花多多”模式吸资465万元,沉香树认购收款金额159万余元,股权收款金额340万元,一卡通消费卡收款金额43万余元,竞拍模式收取服务费1050万元。2022年7月之后微派儿公司陆续停止兑付会员收益。

  重庆市微派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非法集资取得资金后,并未用于实体经营,仅用于维持公司集资模式和日常运营,并且在明知旧板块无法兑付的情况下,仍然陆续开发各种新板块吸引会员继续投资,造成会员巨大损失,现已无法归还。非法所得用于给微派儿各地城市合伙人、各分公司团队长发放高额提成以及个人消费。

  因本案涉及被害人众多,部分被害人无法联系,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820号万州区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404000。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案件承办人联系,联系电话:023-58532042。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29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如下:

  一、诉讼权利

  1.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

  检察机关应当保证你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你保守秘密。如果你的作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你有权要求保密。

  2.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人民团体或你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你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作为你的诉讼代理人。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应当听取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检察机关应当对下列事项听取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1)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2)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3)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4)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

  你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如果你是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检察机关应当为你聘请通晓聋、哑手势或者当地通用语言文字且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为你提供翻译。

  4.申请回避的权利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认为检察人员具有法定回避事由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对检察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5.知悉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及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检察机关应当向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诉讼代理人告知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

  对于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除原鉴定违反法定程序外,你应当承担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费用。

  6.控告权

  如果办案人员有侵犯你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或者采用羁押、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你有权提出控告。

  7.获得保护的权利

  如果你因在诉讼中作证,你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你有权请求检察机关予以保护。

  如果你因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作证,你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检察机关应当依法为你采取保护措施。

  8.知悉证明文件、核对笔录和亲笔书写陈述的权利

  你有权要求对你进行询问的检察人员向你出示证明文件。

  询问笔录应当交你核对。如果你没有阅读能力,检察人员应当向你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你有权要求补充或改正。

  你有权请求自行书写陈述,检察人员应当准许。

  9.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如果你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符合法定条件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交民事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如果你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必要的时候,你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10.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权利

  你若未满十八周岁,询问时将通知你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你的诉讼权利。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是共犯的,可以要求通知你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你若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女性,询问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二、诉讼义务

  1.作证的义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如实提供证据、陈述的义务

  你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陈述,诬告陷害、有意作虚假陈述或者隐匿罪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和按要求书写陈述的义务

  经核对无误后,你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

  必要的时候,经检察人员要求,你应当亲笔书写陈述。

  4.接受检查的义务

  你应当接受为确定你的某些特征或者生理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迹、尿液等生物样本。

  如果你是女性,检查你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责任编辑:孙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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