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当前位置:公告专区 >> 送达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程文迪、潘文东等28人诈骗案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时间:2024-06-28 10:40: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犯罪嫌疑人程文迪、潘晓东等28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已于2024年6月26日由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23年至今,犯罪嫌疑人潘晓东、程文迪等人在河南省郑州市注册成立河南胜职佳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后招募数十名业务员,以线上代办建工类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电工、焊工、高空作业等特种作业操作证)为名,在网上实施诈骗活动。该诈骗团伙诈骗金额达416万余元。

因为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无法逐一告知享有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

联系人:蒋检察官

联系电话:023-55161719

2024年6月28日


附: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程文迪、潘晓东等28人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责任编辑:孙晓东]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