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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犯罪嫌疑人程文迪、潘晓东等28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已于2024年6月26日由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23年至今,犯罪嫌疑人潘晓东、程文迪等人在河南省郑州市注册成立河南胜职佳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后招募数十名业务员,以线上代办建工类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电工、焊工、高空作业等特种作业操作证)为名,在网上实施诈骗活动。该诈骗团伙诈骗金额达416万余元。
因为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无法逐一告知享有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
联系人:蒋检察官
联系电话:023-55161719
2024年6月28日
附: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程文迪、潘晓东等28人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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