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张建国对其非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警示及召回公告

时间:2024-07-02 14:05: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关于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警示及召回公告

本人张建国(身份信息:430624********5773),系长沙市岳麓区张建国摩托车修理店实际经营人,户籍在湖南省湘阴县,由于法律意识淡薄,2021年至2022年8月23日期间,明知电动自行车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对外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导致存在交通、火灾、爆炸等公共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目前本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消除社会公共安全隐患,本人在此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需购买合规电动自行车并发布召回公告:

召回2021年至2022年8月23日期间,凡在本人修理店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可持有效票证至本修理店调整或更换为符合安全标准的合规电动自行车。

对此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和不便,我本人深表歉意!


召回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132号(张建国摩托车修理店)

联系人:张建国

联系电话:13016164778

公告人:张建国

2024年7月2日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