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在进行公益诉讼线索排查时发现,辖区内存在部分退休人员被判处刑罚而尚未停止发放或停止增调养老金,造成国有财产流失,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服刑期间应停发基本养老金,被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不得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为规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避免因退休人员服刑期间继续领取或增调养老保险待遇造成社保基金流失,2020年11月13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岸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湄洲岛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社会养老金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保护国有财产。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对涉及的违规发放养老金全部停发,并追回违规发放的养老金10万左右,挽回了国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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