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延伸办案触角,全力维护英烈“身后名”,先后联合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住建局、秀屿区自然资源局、秀屿区文旅局、秀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北岸宣传部、北岸政法委员会、北岸住建局、北岸自然资源局等8家对历史文化遗产和英雄烈士保护情况进行摸排。通过召开圆桌会议磋商、会签《关于协作推进历史文化遗产和英雄烈士保护实施意见》等形式推进协作文化遗产保护,强化英烈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督促有关单位全面履行管理保护职责,使“历史的见证者”“英魂的栖息所”重新焕发生机,持续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
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保障红色资源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在闽中游击队珠江中队旧址设立全市首个“公益诉讼保护教育基地”,将监督保护的端口前移至红色革命根据地,进行最前端且全方位的管理,为共同保护革命文物、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有利司法保障。2021年8月26日,秀屿区副区长邱玉勇、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晓丹等人共同为革命文物公益诉讼保护教育基地揭牌,
三是对全区文物单位进行实地走访,逐一排查,针对在走访中发现的莆禧古城文物、金鸡庙存在破损等情况,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件,促进行政机关申请专项资金45万元对破损的文物进行修葺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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