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
公共场所配建母婴室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母婴室设施建设 公开听证 磋商 长效机制
【要旨】
针对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不到位的问题,检察机关主动开展广泛的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制发磋商函、召开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同时,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建立健全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辖区内的三江镇富邦商业广场母婴室建设和配置不符合规定,未摆放婴儿尿布更换台、未贴防撞角条、无明确的操作流程、安全使用说明、安全警示语;客运站母婴室内堆满杂物,未见防撞角条,存在安全隐患;体育馆、石泉公园等公共场所未建立服务功能规范的母婴室,不能满足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10月,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连南县院)在履职中发现本案线索,经层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于11月30日立案调查。为广泛了解群众关于母婴室设施建设需求,连南县院通过线上问卷调查方式收集问卷669份,发现本地母婴室建设无法满足需求现状,受访者认为公共场所需增设母婴室并配备完善设施、定期清洁、指示标识以便妇女使用。
12月14日,连南县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听证,共同研讨母婴室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方明确监管职责,达成协作意见,形成监管合力。会后,连南县院向连南县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和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提出磋商意见,要求科学规划及建设完善富邦商业广场、客运站、体育馆、石泉公园的母婴设施,做好县内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与监督工作,协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加强普法教育和宣传,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经连南县院跟进监督,连南县客运站等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已清理室内杂物并完善相关设施,且已消除安全隐患。
连南县院以本案为契机,与连南瑶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宣传联动等机制,与各职能部门形成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合力,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同时,连南县院配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记者对本案的专题采访,深入宣传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障妇女权益的做法、成效,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妇女权益保护体系。
【典型意义】
在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既是重要便民举措,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采取问卷调查形式收集群众意见,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以个案办理推动社会治理,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及完善,并与妇联组织建立协作机制,切实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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