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守护“母亲河”严禁“绝户网”
——永泰县检察院靠前履职,督促多单位联合开展打击大樟溪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活动
“以这座桥为起点,绵延几百米都是这种地笼。河里的鱼虾越捞越少,也越来越小。”“益心为公”平台的志愿者指着大樟溪梧桐镇段水面上密密麻麻的浮漂摇头叹息着。
10月16日,永泰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在管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时发现一条新线索,直指大樟溪梧桐段河道内密网捕鱼问题。
时值永泰县正在开展第二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县检察院领导在“四下基层”调研活动中也多次得到同类情况反馈,当即指示将该问题列入主题教育实践环节的重要安排,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当天提报大樟溪流域非法捕捞问题线索,邀请志愿者共赴问题河段开展实地调查。
检察官到达问题河段后,发现因为距离较远,只能隐约看到河面上有大量浮漂。没有执法船的检察官只能望河兴叹:“面积这么惊人,但是这怎么确认水面下是不是使用了禁用工具呢?”除此之外,附近渔民极其警觉,往往执法车辆、人员一靠近,渔民就迅速驾船逃离现场,了无踪迹。
为了进一步调查核实大樟溪流域非法捕捞问题,永泰县检察院检察官组织检察办案组与技术人员参与案件讨论,制定专案调查方案。调查方案需要解决两大难题:一是大樟溪在永泰境内长121公里,流域面积1786平方公里,如何高效锁定问题河段?二是大樟溪并没有禁渔期,非法捕捞问题需要确认河面下设置的是否为禁用渔具,没有执法船只如何确认?
干警们集思广益,决定综合应用大数据平台、沿河监控、无人机取证等手段推进调查工作:一是依托福州公益诉讼检察研判平台,调取往年12345数据中永泰水域内非法捕捞问题的投诉数据为参考,研判非法捕捞问题高发风险河段;二是通过县河长办的湖物业可视化巡河大数据平台连接的沿河探头获取的影像资料等信息进一步排查非法捕捞问题河段;三是出动无人机对经过上述两轮问题筛查的河道重点巡视,确认漂浮物所在位置,对出没的船只重点跟踪,尤其对正在进行捕鱼作业渔民重点拍摄其使用的渔具;四是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平台,协调使用河长办的执法船,在河长办的日常巡河工作中,干警一同登船参与巡河工作,确认相关河段非法捕捞情况。
通过上述调查手段,永泰县检察院最终核实大樟溪多处河段存在非法捕捞问题,水面多处固定多个浮漂物,漂浮物下为地笼、密网等(禁用渔具),并发现有渔民乘坐竹排、小船使用密网捕鱼。
永泰县检察院遂召集相关责任部门、属地政府就大樟溪流域渔业生态资源保护问题展开磋商,就渔业执法大队提出执法船缺配问题,协调永泰县河长办提供执法船只配合执法,并共同商定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打击大樟溪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整改方案,安排开展集中行动,邀请永泰县检察院全程监督。
11月8日,2023年度的“打击非法捕鱼,保护生态环境”专项活动正式启动,永泰县河长办联合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梧桐镇人民政府等多家单位共同在大樟溪梧桐段开展联合行动,永泰县检察院到场监督。早上8时许,众人登上执法船只,渔业执法大队沿大樟溪梧桐镇坵演村至梧桐电站段巡逻,沿途打捞水下折叠渔具共计500余件。11时许,船只停靠在梧桐镇人民政府附近河岸边,执法队将收缴的折叠渔网现场销毁,
专项活动自开展以来,已缴获大樟溪梧桐镇汤埕村至赤锡乡界竹口水库河段、大樟溪梧桐镇坵演村至梧桐电站河段相关水域水面浮漂及水下折叠渔网,沿岸船只所载非法捕鱼工具共计600余件。永泰县检察院均派员到场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责。
据悉,2021年4月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闽江流域福州段和福州沿海海域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永泰县检察院将保护大樟溪渔业资源发展纳入“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助力大樟溪流域水质提升”重点项目”重点任务之一,向“检察护河专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发布相关案件线索征集活动,并开展无人机巡河、“云上巡河”等活动进行巡查,同时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闽江禁渔期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向公众开展增殖放流、涉水涉河等普法宣传活动。
永泰县检察院将持续助力大樟溪水资源、渔业资源的系统保护工作,有效保护大樟溪水生物种多样性,改善天然水域水生生物种群结构,让大樟溪水资源成为泽被子孙的“幸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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