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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五好"工作法,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质效

时间:2024-12-22 09:27:29  作者:林岚虹 莫振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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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永泰县检察院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创新“五好”工作法,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做到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

配好一支队伍。整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简称未检)部门及刑事执行检察(简称执检)部门的精干力量,打造一支将“关爱、帮教”作为检察监督主旨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队伍。落实“检情预警”机制,未检部门及时将可能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情况及案情向执检部门通报,协商形成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预案。主动开展“心理侧写”,由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干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心理进行侧写,形成分析报告,作为后期帮教的重要依据。积极进行“感化帮教”,两部门协同开展日常巡回检察,不定期走访辖区内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既对社区矫正机构落实社区矫正措施开展监督,也对社区矫正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开展感化帮教工作。

管好一本账册。由执检部门指定专人制作并管理未成年社矫对象专门台账,将每个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案件信息、心理分析报告、定期帮教记录等社区矫正材料单独成册,做到一人一档。强化档案保密管理措施,对外杜绝非办案单位以非办案理由接触相关档案,对内仅允许原案未检承办检察官及执检干警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时有权调取,并要求依法调取档案的单位及个人签署保密承诺。

办好一场入矫。严格落实《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关于受邀参加入矫宣告的规定,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机构为未成年社矫对象举行的不公开入矫宣告仪式。在依法监督社矫机构落实未成年社矫对象入矫特别要求的同时,通过向未成年社矫对象进一步释明其犯罪危害,查摆犯罪原因,讲解社矫措施必要性,逐步帮助未成年社矫对象树立配合社矫工作、摆脱犯罪阴影、主动融入社会、避免再次犯罪的信念。3年来共参与未成年社矫对象不公开入矫宣告仪式15场,切实帮助消除未成年社矫对象入矫心理障碍。

用好一套方案。将对未成年社矫对象个性化矫正作为日常巡回检察的重点,将是否形成“一人一案”,是否通知监护人,是否严格要求监护人在场等条目列入检察官日常巡回检察的清单,并不断总结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成效。在完善检察清单、提升检察力度的同时,注重帮助社区矫正机构及时改进监管矫治措施,就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共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检察建议6份,帮助社区矫正机构共同改进矫正方案雷同、矫正手段单一等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以“巡回检察+N”方式,将普法宣讲、预防犯罪等工作寓于日常巡回检察,3年来共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普法及心理疏导工作29场次,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答疑解惑。

做好一次回归。如果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看作一场考试,那么解矫就是社矫对象、检察干警、社矫工作人员需要共同面对的“压轴大题”,检察机关现场监督并展开释法说理就是“解题密钥”。除监督社矫机构依法开展常规解矫流程外,由检察机关及矫正机构共同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将是否克服犯罪阴影、正视犯罪过往、展望全新未来作为谈话重点内容,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既要正视过去的错误,也要充分认识到已经及时改正过错的事实,鼓励其积极融入全新生活,实现人生价值。3年来共参与解矫谈话15场,帮助2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克服工作生活问题,找到工作岗位、重返校园生活。

[责任编辑:高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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