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泰县检察院接到本院检察护河专员反映,葛岭镇某路段污水管道渗漏,影响大樟溪水环境的问题线索。
永泰县检察院迅速反应,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水质污染治理办案组,前往现场实地调查。为查明管网泄漏原因,近距离了解水质污染情况,检察院特邀检察护河专员到场,引导勘察线路、走访周边水域情况。并在护河专员的见证下,分别于污染源上下游取水样4份,送福州市检察院检测水质。经检测水流流过污染源区域后相关指标出现明显变化,水质污染严重,氨氮、总磷均超标达劣五类水质。现场调查时,永泰县检察院向污染源周边居民,了解情况,居民反映强烈。在现场迅速取证固定证据后,永泰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履职情况。调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管网部分)于2016年12月由有关单位建设,管网长度约25公里,附属泵站2处。2018年4月竣工后交由有关单位接收管理维护。2022年9月以来,该污水管网某公路段两处管道井盖处渗漏污水,一处井盖被打开,大量污水直接流入大樟溪支流,造成溪面水体浑浊发臭。
“民有所呼,吾有所应”,在明确监管机关后,永泰县检察院紧急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监管机关立刻组织应急处置和抢修,有效控制水污染事故,并要求15日内提交书面反馈。监管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问题管网实施抢修,疏通管网,并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巡护监管机制,优化县域污水管网建设,落实排水设施巡查维护责任。
永泰县检察院着手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助力大樟溪水质提升,该项目被列为福州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加快福州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的20项重点项目之一。
为加强大樟溪流域干支流治理,永泰县检察院联合县人大探索建立“代表监督+检察监督”治水模式,聘任14名乡镇基层一线人大代表为“检察护河专员”,协助检察院开展大樟溪水质问题收集反馈、调查核实、普法宣传等工作,当好护河“观察员”“宣传员”“联络员”。
2022年7月份以来,14名护河检察专员开展日常巡河百余次,应邀开展调研座谈会议2次,专项联合巡河2次,反馈日常巡河中发现的水质污染问题16个,协助调查核实反馈问题2次,积极配合开展各类涉河涉水普法宣传,开展“检察姐姐守护我,我来守护大樟溪”主题宣传活动,并在党的工十大召开前夕,配合开展大樟溪流域“河湖长+检察长”跨域保护协作联合巡河暨增殖放流活动,发放《守护大樟溪倡议书》5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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