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社会稳定置于检察工作突出位置,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提前介入,推进案件精准办理。坚持把提前介入作为提升重罪检察工作的有效手段,扩大提前介入案件范围,加强对提前介入重刑案件的综合分析,通过座谈会、联席会等方式,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提升办案质效,降低案件退查率,降低案-件比。2022年以来该院对13件故意杀人、抢劫、涉毒品犯罪等重刑案件进行了提前介入,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意见和建议均被侦查机关采纳。
严格证据标准,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紧紧抓住案件质量不放松,严格执行罪行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规则,准确把握起诉标准,重视客观性证据的审查,切实严把证据关,适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该院在办理崔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时,经提审,崔某某的供述发生变化。针对案件中出现的新问题,承办检察官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补充侦查的意见,由于毒品犯罪的案件涉及证据单一、取证困难等问题,侦查机关补查的证据仍然单薄,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在此情况下,承办检察官经向主管副检察长汇报后,立即决定结合本案实际自行补充侦查。通过询问证人,成功补强了崔某某一案的证据。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重罪检察履职能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增强政治定力,进一步筑牢重罪检察队伍思想根基,把坚定政治立场贯穿重罪检察工作始终。常态化组织干警学习重罪检察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积极参与上级院重罪检察部门举办的实务讲座活动,依托“检答网”平台及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开展的网络培训,不断提升干警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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