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三有”争创为抓手,强化内部监督,推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强化司法办案程序监督。规范案件系统流转程序,把好案件“出入口关”,加强受案、送案审查。今年该院案管部门共要求补送更正案件59件,补送更正率为1.69%,发现并移送法律监督线索2件,成案率100%。完善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机制,全年发起流程监控案件168件,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12件,建立《案件流程工作日志》和《案件流程监控问题台账》,用好统计系统,把人工监控和智能监控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实时全流程监控,防止案件“带病流转”。
二是强化司法办案实体监督。该院抓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完成评查规定动作基础上,不断加大评查力度,开好案件质量点评通报会,从“查问题”向“纠问题”“防问题”拓展延伸,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全年共评查案件100余件,制发案件质量评查通报4份,召开案件质量点评通报会4次。
三是强化检察业务数据监督。全面建立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常态化监管、通报机制,加强业务数据的日常审核、专项抽查,强化案卡填录培训指导,切实把好业务数据源头关口,确保数据精准可靠。同时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抓手,当好检察业务工作“大管家”。每月定期开好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充分调动各业务条线参与分析研判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各业务部门对排名靠后的业务指标逐项分析,查找不足,补短板强弱项,做好分析研判“后半篇文章”,确保研判意见落地,全力提升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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