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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社区矫正对象就业

时间:2021-09-27 17:17:00  作者:杜波 张晶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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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践行为民司法理念,汉滨区检察院主动履职,在市检察院的支持下,同区司法局一道妥善处理一起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困难问题。 

  在开展矫正对象脱漏管专项监督检查中,汉滨区检察院对矫正对象李某进行了走访,在了解完李某的日常表现和监管情况后,李某检察官道出了自己面临的困难:之前在西安一家公司上班,是公司的业务骨干,工作能力深得公司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其因犯罪被判处缓刑后,被指定在居住地汉滨区参加社区矫正。因法律规定矫正期间不能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县区,所以一直无法回到原公司正常工作,导致至今无收入来源,生活遭遇困难。 

  检察官得知情况后,立即向市检察院进行了汇报,由市检察院派员,协同区司法局组成调查组赴西安进行调查了解。在李某的原任职公司,检察官查看了公司的环境和相关证照,同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向员工了解李某过去在公司的表现及业务能力。公司人员一致表示,李某在公司工作期间,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平时为人友善,虽然因一念之差触犯了法律,但现在其本人认罪悔罪,加之公司正在发展壮大之际,急需李某这样的技术人才,公司愿意承担起李某的监管责任。检察官认为,李某虽然是一名矫正对象,但其作为民营企业技术骨干,通过工作既能解决自身生活来源,又能促进企业稳定发展,能帮助其更好融入社会,实现社区矫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随即,汉滨区检察院向区司法局提出口头建议,建议由李某根据其实际情况向汉滨区社区矫正中心提出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申请,汉滨区社区矫正中心依法将李某的社区矫正执行地进行变更。同时,检察干警协同社区矫正机构与李某原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沟通衔接。目前,李某已顺利变更了社区矫正执行地,并在原公司顺利入职。 

  近年来,汉滨区检察院始终坚持监督矫正机构依法监管和教育帮扶两手抓两促进,积极履职担当,让矫正对象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司法温暖。 

[责任编辑:周丽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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