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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事实,展示了主要证据,阐述了案件拟处理意见理由及依据。人民监督员就监督事项发表了监督意见,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并指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听证活动,是检察办案活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具体体现;通过此次活动,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和人民监督员职责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表示今后将更多参与和支持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活动,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近年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检察建议送达等办案活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下一步,该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实现“十大业务”全覆盖、“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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