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涉嫌盗窃罪一案,陈某将盗窃来的八辆电动车销赃给四家废品回收站。办案人在办理该起盗窃犯罪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废品收购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未严格对回收物品来源进行核实。
废旧回收经营者的收赃、销赃行为,可能导致犯罪物证永久性灭失,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创造条件,严重妨害司法机关正常司法活动。为犯罪分子及时将赃物变现提供了便利条件,导致犯罪分子再犯的几率大大提升,由此衍生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下游犯罪亦呈现高发态势,严重影响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办案部门积极采取以下措施:鼓励废旧收购从业人员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在废品收购过程中发现有国家禁止收购的物品、销售有赃物嫌疑的物品、销售物品人员身份可疑的,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对提供线索、扭送违法犯罪分子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建议给予适当表彰或奖励,让赃物无处可销,遏制盗窃等违法犯罪滋生蔓延。对收购违禁品、不如实登记或者未登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惩处。
强化法治宣传,促进守法经营。结合辖区部分废品收购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实际,在办案中向涉案废旧回收站点从业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做好以案释法,争取达到办理一案,普法一次,教育一片的效果。在日常法治宣传活动中通过设置宣传点、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和普法书籍等形式,向废旧从业人员及周围群众广泛宣传废旧物品回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防范出现不当回收违法行为,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合法经营,自觉抵制和远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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