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找工作需要人脸识别为由,秘密绑定叔叔和婶婶支付宝账号,盗刷两人银行卡内七万余元。8月10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罗某某作出批捕决定。
罗某某在2023年4月5日以给自己婶婶找到工作需在手机上提交资料为由,用叔叔及婶婶的身份信息申请支付宝账户并绑定其三张银行卡,并在2023年4月5日至2023年6月19日期间,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将自己叔叔及婶婶的支付宝登录到自己的手机上,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叔叔及婶婶名下的银行卡中的72956.97元盗取,用于自己的个人消费。
检察官温馨提示:不要向任何人泄露密码、短信验证码、指纹、人脸信息,更不要将手机随便交给其他人操作。此类案件,骗子选择的作案对象,一般是年纪较大且不熟悉支付宝功能、警惕性较低的人群。年轻人一定要提醒家中老人,勿将手机交由其他人操作或者配合进行任何授权认证,保证信息、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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