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管控,因为它威胁着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但还是有人怀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
案情回顾:2023 年6月8日上午,交警在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被告人黄某某车后备箱有一支被改装的射钉枪,据黄某某称,该改装枪是黄某某本人制作的。黄某某之前从事装修工作时购置了射钉枪,后购买了瞄准器、钢管、钢珠等部件配件,将射钉枪改装成以火药等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枪支。经鉴定,该改装枪支为非制式枪支,黄某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改装射钉枪一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
枪弹无小事,民安重于山。严管枪支对保护人民安全、国家安全至关重要,广大群众应提高安全意识,主动上缴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积极检举揭发涉枪涉爆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消除枪爆物品带来的隐患,共同维护辖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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