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摩托车后又偷回,真是糊涂之至。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被告人祝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2022年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祝某某将自己名下一辆摩托车销售给一家车行,当时仅将一把车钥匙交给了车行老板,祝某某自己留了一把。几个月后的一天,祝某某在街边偶然发现自己出售的摩托车停在马路边,看着自己身上的另一把车钥匙,便生出一股邪念,将该车盗走。正当祝某某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时,一副手铐瞬间让其清醒。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