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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司联动筑底线 警示教育明红线

时间:2023-03-24 08:54:00  作者:王峻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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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警示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筑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防线,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认识和法律意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防止在矫对象发生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3月15日上午,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对辖区内四十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主任陈艳艳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社区矫正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反有组织犯罪法》。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殷小玉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讲检察院有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职能职责,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教育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要有身份意识,要端正思想,摆正位置,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定期汇报思想,约束自己的言行,认真接受矫正。要把矫正期当学习期,努力学文化、学法律、学知识、学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早日步入人生正轨,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最后,司法局副局长赵万康通报了今年以来因不遵守监管规定而被警告处分的矫正对象,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遵规守纪,并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务必要做到三点:一是要遵纪守法,真心悔改,主动接受社区矫正;二是要服从监管教育,认真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三是要弃旧图新,树立生活信心,努力融入社会生活。

  通过开展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端正了他们接受矫正的态度,进一步增加了法治观念,为预防再犯罪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监管制度,服从监管,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抒写新的人生答卷。下一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多措并举开展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责任编辑:赵亚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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