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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齐步走 让法治做家庭教育的领头羊

时间:2023-05-19 09:19:00  作者:明庭轩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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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引领,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夯实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坚持“321”齐步走方针,让法治做家庭教育的领头羊。

   

  一、“3”即瞄准三类人群,分类分众精准引导家庭教育。

  一是瞄准在校学生家长,“法治副校长”勤跑路广宣传,开好各级“家长会”。与县教体科技局联合发文《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任命全院34名检察干警担任全县103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完成县域内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各学校法治副校长齐发力、共协作,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及家庭保护相关内容,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家庭”活动,向未成年人家长普及家庭教育常识,引导家长“依法带娃”。2022年以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3次,受教育人数达8000余人次,开展法治进家庭活动5次,受教育人数达600余人次。

  二是瞄准涉未成年人案件,“双令齐发”,让家庭教育不再缺位。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利用家庭教育指导课、一对一专业辅导等多种手段,根据每个家庭的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类型的教育指导内容。对未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从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改变家庭教育方式等方面提出具体的监护职责内容,帮助家长认识到自己的失职行为或错误的教育方式,促使家庭教育不再缺位。2022年以来,邀请县妇联、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社区工作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次,发出《督促监护令》2份,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4份。

  三是瞄准机关团体,强化多方联动,溯源治理共画“同心圆”。与县公安局、教体局等6部门会商制定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更好地指导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统筹协调妇联、司法、民政等部门落实被侵害未成年人监护权保障,多方协作共同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对不履行监护权的以检察履职压实六方责任。在具体分工上,与妇联、教体局共建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库,广纳心理、教育方面的专业人才,根据案件性质,邀请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家长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与民政、社区、妇联共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履行实效,做好被指导者的入户讲解工作,建立跟踪回访的长期机制。与司法局、公安局联动开展预防保护,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进行社会调查,对不配合的家长训诫警示,利用相关辖区基层派出机构做到实时监管,避免监护权缺位。

   

  二、“2”即做好两个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法治宣传,“室内+室外”相结合进行法治教育。

  一是线上与线下结合开展法治宣传。以“视频+案例+问答”相结合的方式打造家庭教育精品课件,在线上通过网络直播、学校礼堂转播的方式扩大家长受众面,在线下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一对多”广覆盖和“一对一”精准指导同步进行。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该院以网络直播法治课的形式给千余名学生及家长宣讲了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强化家庭教育指导,获得师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二是室内与室外结合开展法治教育。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室内场馆不断精化细化家庭教育指导的理论体系构建,在室外则通过亲子互动的实践活动更好地进行理论运用。本院打造的“五新”生态检察基地中专门划分“未检新实践”区域,将未检法治教育从纸面转向实践,通过建立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联合学校开展各类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未检“观护基地”,以组织学生和家长参与种田植树为契机,将课堂从学校搬到田间地头。通过家长和学生共同耕读劳作,既拉近了亲子关系,有利于家庭和谐,又亲近自然,进行了生态检察教育。目前已组织4批次200余人次参加劳动实践,获得家长和学生们的一致好评。

   

  三、“1”即利用好“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中心”,打通未检案件中家庭教育的“最后一公里”。

  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中心”中设置家庭教育指导站,一方面在确保未成年人监护人到场情况下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另一方面在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场所,对监护人进行教育指导,与监护人达成帮扶管教约定,签订《家长承诺书》,对行走在违法犯罪悬崖边缘的孩子进行临界预防,与家长的共同努力让犯了错的孩子迷途知返。同时设置有心理咨询室,对家长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家长建立信心,携手共同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影,拥抱美好明天。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家庭为重要阵地,持之以恒送法进家庭,帮助监护人依法带娃、做智慧家长,在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上携手共进,“321”齐步走,共建未成年人成长的康庄大道。

[责任编辑:赵亚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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