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案件有需要,我们会第一个想到他,他总能给出极具参考价值的办理意见。”同事们口中的他叫朱同,是甘肃省兰州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的电子数据、视听资料鉴定人。
在办理魏某故意杀人案过程中,很多人记住了朱同。面对被告人魏某称被害人系自杀的辩解,办案检察官寄希望于电子数据,但手机通话记录、短信、聊天记录等海量信息均被删除。朱同接到任务后一头扎进实验室,在很多人都认为不可能找到线索的情况下,他却在抽丝剥茧间发现了关键信息。基于数据分析,他追加检材,将电子数据与现场勘验结果进行比对分析,成功还原出魏某案发前多次对被害人进行死亡威胁,实施极端手段将其杀害,而且精准锁定了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在这起案件中,朱同提供的电子数据及视听资料鉴定意见被法庭全部采纳,魏某因此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法律的正义得以伸张。
2024年12月,在马某抢劫致人死亡案中,朱同作为司法鉴定人出庭。庭审中,面对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程序、误差、时间节点及边界、轨迹,以及现场勘验、侦查实验、手机取证等各类问题,朱同凭借着精湛的专业技能和严谨的思维逻辑,一一作答,消除各方对鉴定环节的疑虑,充分发挥了鉴定意见作为“科学证据”的关键作用。
“实验室的灯光总是最晚熄灭。”检察院的安保人员对朱同的印象很深,深夜长明的这盏灯,无声地见证着朱同数十年如一日追求案件真相的执着。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