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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63期

策划:锁楠 编辑:闫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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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630317-852

聚焦  
 
法博创始人:法博改版的几句话
  我们可能会因此次改版丢失一些老朋友,但前行是一个路线和方向问题,不可动摇。法律人的严谨和守旧也是改版的障碍,他们更习惯以前简约的页面和功能。但时间长了,大家一定会理解,因为博客的管理者和博主的想法和愿望都是一致的。
·李津津:过法博山人宿置酒
·箫动三湘:法博改版的新气象
·李少文:法律博客新版上线的感言
·阿琳:法律博客征求意见情况综述
·小红豆:法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目前的工作进程
·北鱼: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博客?
·志齐青云:法博改版是一大进步
·冰雨:有法律博客的日子里
关注  
何家弘:李庄案“剧终”的问号
  李庄究竟是否有罪,已经不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了。有意义的问题是这出戏究竟会对中国的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包括现实的和非现实的,法律的非法律的,专业的和非专业的,等等。
·易石山人:李庄案尘埃落定,让我们面对现实
·阿桂:是"律师的界线"还是还是"法律的界限"?
·江渚子:关于李庄案的随想
·三月雷:从李庄的六点陈述谈刑辩律师的价值观
·宋丞策:李庄的脚印踩在法律的红线之上
·斑点狗:对李庄一案的一点思考
·周永坤:李庄认罪的N种可能与制度分析
·桃李江湖:怨只怨李庄不独信“春哥”
 
法辨  
 
傅达林:“副处级法院无权审正处级”嘲讽了谁
  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渐进的过程,远非取消法院行政级别这么简单。在这种背景下,一则“副处级法院无权审正处级”的法庭笑话,更让我们尴尬地观察到一些官员轻视司法的思想根源,阅读出当前行政侵扰司法的严重积弊。
·法律学堂:正处级被告人与副处级法院的PK
·唐行:“同案不同判”普遍现象危及司法公信
·沉舟侧畔:征补条例草案的三大亮点与盲点
·赵冷暖:内蒙古“以下犯上案”的真假问题
·老乡:以依法行政的理念审视征地拆迁
·袁裕来:“公共利益”条款,能执行得了吗?
·赵长青:影响力交易罪探析
·思宁:沈阳小贩刺死城管案的刑法分析
法思  
王人博:有关“宪法是什么”的迷思
  不是因为有了宪法才有了公民,而是因为有了公民的社会才会有真正的宪法,这应该是一个基本的常识。宪法本质上是公民法。在公民法之下,代理人是这样一个角色:他们不是公民的导师,公民也无须导师。
·平和:法官的处境和压力在那里?
·左岸游客:从尼日尔政变看“宪法”之有用与无用
·王利平:人权不能在多数人同意之下被否决
·倪洪涛:流浪乞讨、房屋征收及其他
·孙廷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野下的死刑控制研究
·秦淮杨:涉检上访成因及对策
·冷面冰刀:行贿犯罪立法改革之我思
·王韡: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随笔  
 
断桥梅:立春了,期待法治的春天
  大众,需要树立良好的守法意识;执法者,需要良好的职业操守。执法需要坚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执法需要良好的执法环境,亦即守法者的配合与领导者的支持。如此,才会有法治的春天。
·虎年春晚的“看头”和“说头”是什么?
·尔心贵正:人类最可贵的品质
·沂山山丹:踏雪寻访金银葫芦山
·一缕晨曦:2010我的畅想
·zzhao:孔子是个值得学习的普通人
·兰荣杰:一个法律人的“以身试法”全记录
·浊尘桃李:看尽天下推理剧
·吟啸徐行:一个律师对宋词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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