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男子李浩耗时1年在闹市居民区开挖地窖,并在深夜以“外出过夜”为名诱骗夜总会女子至此后实施绑架、囚禁。在两年的时间里,先后有6名被囚禁的女子成了他的性奴,其中2人被他杀害。9月24日,洛阳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洛阳市公安局通报了案件的经过和最新进展情况,并公开道歉。
该案迅速取代地沟油、深州越狱案及29岁县长等成为公众舆论关注的焦点。李浩被捕,案件破了,官方也对该案进行了道歉,可是公众似乎并不买账。这是为何?根本原因在于公众的质疑没能从破案和道歉的解,性奴案的处理仍然是一地鸡毛,远不能说是结案。
制造“戴套不算强奸”雷语的钟显聪已经付出代价,但该案中道出记者报道是侵犯“国家机密”雷语的神秘人仍然没有现身,更为诡异的是在某些门户网站关于“国家机密”的报道已经是只见标题不见新闻也有被公关的嫌疑。是什么神秘力量在影响媒体?到底是记者疑心太重还是有人打着“国家机密”牌子在替自己的失职遮丑?估计公众在得到明确的答案之前不会轻易放弃。
警方关于的电脑“当然不能上网的。那只是李浩给女孩子们看影碟、打游戏的工具”的说法迅速被自己证伪,原来电脑是用来进行网络淫秽表演的工具,电脑能够上网是没有疑问。暂且不究警方善变之过,单就网络安装管理、网络淫秽表演、外出卖淫等任何环节的严查严打都不至于“国家机密”级别的案件发生。该案中除了被捕的李浩,谁还应该担责呢?这岂是一个道歉就能搪塞的?
报道显示,李浩作案过程并非毫无破绽,但仍长久肆虐更应深思。很难说在外出卖淫或网络色情表演时受害者没有求助,更可能的是求助总是以失败告终,每次求助换来的是更严重的身心摧残,甚至是死亡的代价。那么求助失败的原因有是什么的?是社会的冷漠作祟?是公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倘若果真如此,社会上的每个人似乎都难逃帮凶的指责,此种心态更难消除。
典型案件往往对制度形成倒逼机制,如曾经的孙志刚事件颠覆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规则,而性奴案更应该是标志性的事件。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太多管理部门的集体缺位和失职,社会弱势群体在暴力犯罪面前是如何的无助。倘若保护弱势群体的制度不是漏洞百出,那么执行者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该案的相关责任人已经被停职调查,但如何从管理制度层面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似乎还不可期。从制度层面杜绝,才是治标又治本的关键。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