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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医治,如何寻求保险保障
时间:2009-11-19 09:04  作者:朱海涛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朱海涛)记者近日了解到,目前市场上,一些保险公司专门推出了具有针对性的“甲流险”产品,并且越来越炙手可热。购买“甲流险”是否有必要?治疗甲流的费用如何分担?保险法对此又是怎样规定的?带着这些疑问,记者专访了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教授。 

  “2009年8月20日,卫生部、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部委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费用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承担医疗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下发的诊疗方案、有关规范和指南及时开展诊疗和救治工作,严禁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患者。”王绪瑾说,“《通知》对甲流患者建立起了医疗救助的制度保障,对稳定人心起到了重要作用”。 

  关于治疗费用的分担,王绪瑾解释道,四部委通知明确规定:对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甲流患者(含疑似病)和发热(37.5℃以上)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到甲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其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可以通过上述三种保险途径按照规定予以报销。医疗救治费用政策的明确,免除了甲流患者的后顾之忧。 

  此前,一些媒体报道甲流的治疗费用由国家财政专项拨款进行救治。王绪瑾对此作了详细的解释:“财政部确实进行了专项拨款,但是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防控甲流的支出。对于个人治疗费用,主要还是按照上述三类保险途径和其他特殊帮助解决。” 

  对于既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又参加了商业医疗保险的患者,二者之间如何操作的问题,王绪瑾说:“按照保险条款约定,应该首先通过社会保险予以报销,在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内享受医保报销后,不足部分的,可通过商业医疗保险赔付。” 

  据了解,近期,一些保险公司专门推出了具有针对性的“甲流险”产品,该产品将保险合同的健康观察期从常规产品的30天缩短为15天,如果客户在保险期间开始15天后感染的,即可按照合同约定索赔。此外,该产品还取消了以往医疗保险产品中医疗费用必须属于社保范围的限制,更大程度地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障。 

  对于是否有必要购买“甲流险”,一般的人寿险和健康险能否进行保障的疑问,王绪瑾表示,一般而言,商业保险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而人身保险又可以分为人寿险、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三个部分。不同的险种针对的对象当然也就不相同,理赔的依据也不相同。甲流是一种特殊的疾病,目前并未列为健康险的责任免除,若因甲流住院治疗或导致死亡的患者,可以得到健康保险相应的赔付。 

  王绪瑾特别指出,对于各种商业保险,双方的合同约定是最重要的因素,是否赔付?赔付多少?双方签署合同的条款是最主要的依据。 

  “对于‘甲流险’,大家在考虑购买之前,最好先看看自己已买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将甲流列入责任免除,同时患病也不在30天健康观察期内,则已得到健康险的保障。”王绪瑾说,如果大家已经购买了健康险,但仍担心在第16至30天的健康险健康观察期之内患病,则可以考虑购买“甲流险”,因为“甲流险”要比健康险的健康观察期短15天,这样就可以实现最大程度的医疗保障。 

责任编辑:关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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