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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通过日期:2009年8月27日
实施日期:2009年8月27日
【内容撷要】
武警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代表着国家形象。但在国家法律中,虽然对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也有规定,都比较零散,缺乏完整性和可操作性,《武装警察法》的出台填补了武警部队立法空白。该法共七章三十八条,分别为总则、任务和职责、义务和权利、保障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
该法规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以及防卫作战、抢险救灾、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主要有八项:
一是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二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等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三是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四是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五是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六是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七是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八是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该法也对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范围予以了明确规定,并指出: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应当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用警的原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该法规定,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应当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交通工具、住所、场所;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军事秘密等。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部署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可以采取五项措施:
一是对进出警戒区域的人员、物品、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对按照规定不允许进出的,予以阻止;对强行进出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二是在武装巡逻中,经现场指挥员同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进行盘问并查验其证件,对可疑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检查。
三是协助执行道路交通管制或者现场管制。
四是对聚众危害社会秩序或者执勤目标安全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驱散。
五是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向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或者在现场实施必要的侦察。
【法治意义】
有武警官兵说,(执行任务)没有法律保障比没有武器装备更可怕。
中国武警部队于1982年由中央决定组建,接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最初主要职责是内卫执勤,1996年后拓展为反恐、处置突发事件等。武警通常是配合执法机关维护社会安定,但自身行为却缺少法律依据,容易导致责权不清。《武装警察法》出台后,将武装警察的安保职责范围调整为“参加处置暴乱、骚乱、大规模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外媒评价:中国政府这次以立法方式明确武警的职能,有利于及时平定社会内乱,因为社会稳定对于这个国家的长远发展有着关键性作用。
《武装警察法》的另一亮点是取消了地方政府动用武装警察部队的权力,将此权力收归国务院与中央军委。在新形势下,《武装警察法》的通过有利于武警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行使职权,公开透明地行使职权,社会公众也能以法律为标准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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