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对2009年四川检察工作的评价,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川剧院院长陈智林说:“四川省三级检察院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等方方面面的监督,为四川‘两个加快’(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取得了各方面都比较满意的成效。”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一串串数字是最有力的说明
陈智林代表是中国戏剧家协会、表演学会理事,第七届、第二十四届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他说:“检察机关为四川‘两个加快’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下面一串串数字就是最有力的说明:2009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504件202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88件161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16件408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大案926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4人,其中厅级干部12人。”
此外,四川省检察机关2009年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律监督。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职务犯罪165人。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50个重大建设项目、灾后恢复重建、地方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开展全程预防跟踪服务。宜宾市、长宁县等地检察院深入重点领域,开展预防咨询1587次、警示教育1042次,提出预防建议680件,被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采纳526件。陈智林代表说,这些有效举措得到了各级党委的充分肯定。
服务民生放首位:积极办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
四川省检察机关高度关注民生,在部分乡镇(街道)建立涉检事务联系点,开通举报网站和“12309”举报电话。陈智林认为,这是检察机关做到涉检案件“零上访”的创新之举。
陈智林对去年四川省检察机关为化解矛盾纠纷付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检察长与检察干警们实行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部署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排查涉检信访积案14件,全部办结;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完善农民工法律维权机制,成功办理多起支持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等起诉案件。
四川省检察机关还着力保护公民的司法权益,对不构成犯罪的939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51人决定不起诉,对举报失实的43名被举报人予以公开正名,给予刑事赔偿18件,支付赔偿金41万元。陈智林对此高度肯定,“保证无罪的人不受追究,并注意恢复名誉,这是确保公正执法的重要方面,检察机关没有因为事小而忽略,难得”。
监督者首先接受监督:各界参与监督活动3511次
在谈到参与检察机关民主监督的活动时,陈智林感慨良多。他告诉记者,四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川及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工作的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参与检务督察、专项检查、案件听证、公诉观摩等活动3511次。刑事、民事、行政抗诉和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陈智林还提到,去年四川省检察院对省人大、省政协转办的案件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逐件督办,办结18件,正在办理4件。对294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检察机关拟作撤案或不起诉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和25件“五种情形”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
打铁先得自身硬:队伍建设显活力
2009年,四川省检察机关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新补充检察人员1033人,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在硬件建设方面,深入推进基层院业务、队伍、保障和信息化相结合的规范化管理机制建设,7个院被确定为全国检察系统试点院。什邡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12个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22个市级院、172个基层院开通检察专线网,实现网上办公办案。陈智林对这些新变化都赞不绝口。
采访结束时,陈智林代表对记者说:“‘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在这一年的检察工作中得到了真实的体现。四川的经济要发展,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司法保障。主动积极接受各方的民主监督,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检察工作成绩我们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希望全省三级检察院今年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拿出更多更好的创新举措,取得更大的成绩,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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