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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院积极部署实施职务犯罪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工作

时间:2010-01-12 14:47:00  作者:  新闻来源:广东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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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河源市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高检院关于7月1日起实施职务犯罪审查逮捕程序改革的相关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刘祥福检察长亲自主持会议。

  会上,刘祥福检察长传达了高检院《关于为顺利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和省院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刘祥福检察长强调,市一级检察院处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的最前沿,是改革的中心环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吃透省院和高检院的通知精神,结合河源检察实际,全力做好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此,刘祥福检察长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这次改革对于加强省院对市院、市院对县(区)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保证办案质量,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公正性和公信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贯彻落实好此项改革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要成立自侦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分管检察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二是侦查监督科要拟出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实施计划并及时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报告,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三是两级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7月1日正式启动县(区)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由市院审查逮捕以及市院自侦案件报省院审查逮捕的程序改革。

  二、 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确保改革有的放矢

  根据我市检察机关每年立案侦查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数量情况初步估计,改革后市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案件数量将增长接近三倍。同时,侦查监督部门介入侦查、报送案件材料、询问犯罪嫌疑人、送达法律文书等大都需要异地进行,将占用更多的人力和时间。为此,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调配一名业务骨干充实到侦查监督部门,切实减轻案多人少的压力。同时,县区反贪、渎检等自侦部门和市院侦查监督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好高检院即将出台的《改革方案》,特别是要在加强业务培训、改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办案人员平均办案数量。

  三、加强专网建设,配齐办案设备,确保改革保障有力

  要切实按照省院和高检院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确保改革保障有力。一是加大检察网络建设力度。要在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全部建成专线网和视频会议系统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技术投入,增加必要的硬件和设备,实现通过检察专线网报送案卷材料和送达法律文书的目标;二是为节省办案时间,保证不因上下级检察院之间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等原因影响及时报送案卷材料、询问犯罪嫌疑人、送达法定文书和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件的需要,要切实保障侦查监督部门和办案部门的业务用车,做到优先调配;三是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为侦查监督部门和自侦部门办案人员配置笔记本专用办案电脑、文件扫描仪和便捷式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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