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敏::奋力做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检察工作
2011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将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为核心,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服务科学发展,保障民生民利,促进社会和谐,加强队伍建设,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在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围绕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破坏招商引资、园区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发生在金融证券、商贸流通领域的犯罪,积极参与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活动,改善投资经营环境。围绕扩大内需战略实施,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索贿受贿、串通招投标等犯罪,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突出打击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的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以及严重破坏生态的犯罪,加强对公害污染案件的监督,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二、在做好检察机关群众工作上下功夫。密切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查办社会保障、公租房建设、“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等领域职务犯罪,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对涉及劳动争议、财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的错误判决的监督力度,运用支持起诉手段加强对弱势群体工伤索赔、追讨欠薪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妥善解决群众合法诉求,深化涉检信访积案攻坚行动,综合运用依法纠正、救济救助、公开听证等措施,促进息诉罢访。推进以密切联系群众、就近服务群众为目的的检务联络室建设,深化以公开公正公信为内涵的“阳光检务”工程,抓好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的法制宣传,完善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和措施。实行后备干部到检察信访部门锻炼制度,历练群众工作能力。
三、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以平安建设为抓手,坚持打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和未成年犯实行宽缓处理,减少社会对立。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深层次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措施来抓,突出工程建设和涉农领域两大重点,综合运用专项工作推动、上级院办案带动和专案侦查拉动等措施,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作为推动渎检工作的重要抓手,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个案建议促单位预防、类案建议促行业预防和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促社会预防三管齐下,推进惩防腐败体建设。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坚决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量刑畸轻畸重,以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严肃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落实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加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的决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在创新检察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坚持一手抓已推行机制的巩固完善和新出台机制的落实深化,一手抓新机制项目的探索研究,不断拓宽强化法律监督的方法和途径。落实和完善职侦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机构调解、量刑建议等改革措施,积极推进微罪不起诉人员社会帮教、民事公益诉讼等机制建设,抓好附条件不起诉、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鉴、未成年人轻罪污点限制公开等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机制建设对检察工作的促进作用。
五、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上下功夫。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抓好以向“我身边的检察职业道德模范”学习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检察人员岗位素能标准》,深化岗位练兵,加强业务能手和领军人物的培养。深入开展规范化检察院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推进以增强执行力为核心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以质量监控为职能的案件管理机构建设,探索建立立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于一体的执法管理监督系统。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中政委“四个一律”和重庆市检察机关“十条禁令”,毫不松懈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本文刊发于《人民检察》杂志2011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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