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明:积极服务转型跨越发展 努力推动山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011年,是山西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起步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自觉服务转型跨越发展大局。要围绕山西“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推进转型跨越发展重大举措,制定实施检察机关《服务转型跨越发展意见》,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强化服务大局的措施,努力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同时,要按照转型跨越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加大执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创新执法模式,改进执法作风。
二、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是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社会矛盾化解、涉检舆情收集分析和应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机制,促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和根本性问题。二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及其他严重侵害群众权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三是依法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全面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品行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等制度,规范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措施。四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投资环境和新农村建设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煤焦、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犯罪。建立线索信息开发管理机制和案件考核评价机制,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和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五是强化诉讼监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大力加强民行检察工作。六是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完善落实巡回接访、带案下访、信访专员、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听证、专家会诊、心理咨询、困难救助等措施,探索建立涉检信访终结机制,促进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一是与省高级法院、公安厅等有关政法机关联合制定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规范性文件,形成既监督制约又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检察管理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改革,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实现案件管理的全程化、精细化、实时化、公开化。按照检察工作规律,推进人数较少基层院内设机构整合工作,形成更为科学合理的基层院组织体系。三是认真落实铁检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安排,加强与太原铁路局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我省铁检机关顺利移交。四是积极落实量刑建议制度、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等高检院出台的改革措施。
四、狠抓检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检察人员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实施“351”人才培养工程,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水平。三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要调整充实市县院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积极配合各地党委做好检察长的换届人选选拔工作。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五是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
五、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基层院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实施全省基层院“四化”建设标准,全面推进基层院“四化”建设。二是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带动全省基层院整体协调发展。三是为基层院公开招录检察人员,逐步缓解基层院检察官断档问题。四是稳妥开展派驻乡镇检察室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大力推进检力下沉。五是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六是认真落实省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完成全省检察专线网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办公办案。
(本文刊发于《人民检察》杂志2011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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