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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今年要落实司改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时间:2012-01-30 15:11:00  作者:王洪祥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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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洪祥:全面落实司法改革任务 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建80周年和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本轮检察改革的重要一年。高检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检院党组和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和强化自身监督两个重点,把深化检察改革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好高检院各项牵头改革任务和重要的协办改革任务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各项检察改革取得重要进展。通过组织对本轮检察改革的总体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督查评估,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就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修改、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巩固检察改革成果,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制度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2年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暨检察改革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检验改革成果,为下一轮改革奠定工作基础的重要一年。检察改革的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2012年检察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院党组、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推进检察改革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确保中央部署的高检院牵头及协办的本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一、全面抓好高检院牵头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落实高检院牵头的各项改革任务是检察改革的重中之重。截至目前,中央确定高检院牵头的7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2012年司改办将重点抓好各项牵头任务的贯彻落实工作,务必使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收到实效。对尚未会签改革实施意见的牵头项目,司改办将会同院有关承办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有关协办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全部完成。 

  二、积极推动高检院协办改革任务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检察改革2009-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的完成。司改办将继续积极配合其他单位推动协办改革任务的落实。建立和完善检察官及其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干警工资和职业保障制度等高检院协办的改革任务,对检察制度的完善和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把协办的改革任务放到重要地位,深入研究,主动提出有针对性、符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有关牵头单位推动各项改革进程。目前《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检察改革2009-2012年工作规划》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总体进展也比较顺利。在积极落实高检院牵头和协办的改革任务的同时,司改办将配合各承办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这些改革项目。 

  三、开展司法改革的全面检查评估和谋划下一轮改革的调研工作。改革措施只有落到实处,才能取得预期的改革成效。2012年,司改办将配合中央政法委对已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估,认真听取基层检察机关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提出对策,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有关改革措施,使各项改革真正落在实处。同时,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为谋划下一轮改革进行调研论证,注重总体规划、顶层设计,明确总体思路、改革重点、主要内容,确保改革保持连续性,稳妥深化推进。 

  四、进一步做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改的研究论证工作。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修改,直接关系到检察职能的完善和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司改办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进程,集中时间和力量,与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修改的研究论证工作,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符合实际的立法建议,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力争使检察改革的成果得到法律的确认。同时,注重抓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通过后的贯彻实施工作。此外,还要就检察机关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分类管理等专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提出高质量、符合检察实际的研究论证意见。

   (本文刊于《人民检察》2012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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