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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管工作今后要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时间:2012-01-30 15:27:00  作者:王晋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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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晋: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大力推进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 

  2012年案件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检察信息化为手段,以健全组织机构、选优配强队伍、健全规章制度、建立信息平台为切入点,以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为机制,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监督与配合并重,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健、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的集约化、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案件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案件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检察全局的重要的综合业务工作。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工作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质量、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检察管理水平,实现检察案件管理统筹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增强检察工作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的总体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卓有成效地做好案件管理工作。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调研指导,切实承担组织、领导职责,指导本地检察机关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地开展案件管理工作。 

  二、抓紧案件管理机构的设置工作,实现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案管工作。经中央编委批准,高检院已经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履行案件管理及工作指导职责。各级检察院要严格按照全国检察长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尽快设立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强化案件管理工作的物质保障,加快办公现代化建设步伐。要按照选优配强的原则,把责任心强、懂业务、善研究、会管理,综合素质高的干部选配到案件管理班子和队伍中来。 

  三、抓紧案件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各地要坚持不断创新发展的理念,及时总结本地工作经验,充分借鉴兄弟单位的成熟做法,不断探索完善符合自身办案工作特点和办案需求的案件管理工作机制。各省级检察院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案件管理工作制度。高检院将尽快研究制定本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操作规范,及时出台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指导性意见。 

  四、抓紧开发、运用案件管理软件。案件管理工作要以检察信息化为依托,把案件管理软件纳入软件大统一工作之中统筹规划、统一研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地方检察机关比较成熟的软件,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实际,构建统一的融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软件系统和信息化技术平台,尽快实现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的纵向和横向互联共享,实现办案网上运行、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网上考评,逐步推广卷宗高速扫描、电子卷宗制作、电子阅卷系统和法律文书打印系统,强化案件管理工作的物质保障。 

  五、统筹兼顾案件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关系,务求实际效果。坚持管理、服务与监督、参谋并重原则,全面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统筹兼顾横向管理与纵向管理的关系,强化管理与依法办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关系。正确处理案件管理部门与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务督察办公室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与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定期通报、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政工、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水平。 

  六、深入调研论证,做好理论研究、舆论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地方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撰写理论文章、工作体会,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推出理论研究成果。组织案件管理工作系列报道,推介各地好的经验与做法。适时召开案件管理工作研讨会、经验交流会,举办案件管理培训班,有效提升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案件管理能力,为案件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智力支持。

   (本文刊于《人民检察》2012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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