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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要围绕“五区”建设强化法律监督

时间:2012-02-03 16:31:00  作者:张少康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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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少康:围绕“五区”建设 强化法律监督

  2012年,广西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坚持六观六个有机统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争创民族地区模范,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广西建设西部经济强区、民族文化强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任务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积极地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以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为抓手,扎实做好批捕、起诉等工作,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力度,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检察职能向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和减少犯罪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措施,积极参与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社会管理创新,积极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更加注重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注重保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三是更加有力地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切实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强劲势头,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切实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问题。进一步规范侦查活动,规范初查工作、案件分级管辖制度和办案工作区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推进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

  四是更加有效地强化诉讼监督。将贯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与贯彻《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手段,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五是更加扎实地服务保障民生。坚持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的各种犯罪,着力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增强涉农检察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集中查办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工作,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推进视频接访、联合接访、下访巡访等工作,加强民生服务热线、文明接待窗口和“阳光检务”信息平台等建设,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长效机制。

  六是更加稳妥地推进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已出台的改革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主动适应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建立健全科学统一的案件管理制度,推进案件管理机构改革。同时,做好新一轮检察改革调研论证和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七是更加坚决地抓好队伍建设。按照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部署要求,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为载体,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实施文化育检工程,开展“六个一”文化活动,以先进文化陶冶情操、鼓舞士气、凝聚人心。推动新一轮全员轮训,深化岗位练兵,加强业务能手和优秀人才的培育。深入开展争创民族地区模范活动,培育推广典型,力争创品牌、出经验、成特色。毫不松懈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形成自身反腐倡廉预防工作的“四三”格局。

  八是更加深入地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以“两房”建设为重点的办案办公条件全面改善。加快推进以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为主要载体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完善和落实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检察院结对帮扶等制度,进一步解决基层检察院人才短缺、检察官断档、经费困难和装备落后等问题。

    (本文刊发于《人民检察》杂志2012年第二期)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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