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世明 本报特约记者 卢志坚 本报通讯员 贾 甲 胡昀晖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检察事业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创新。
随着江苏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社会管理、社会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增多。为此,我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提升服务科学发展水平,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推出了社会风险排查研判、“检调对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量刑建议、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基地等40余项创新工作机制,其中多项被高检院在全国推广,成为叫响全国的创新品牌。这些检察创新,源自中国司法改革的大背景,源自江苏“两个率先”的现实需要,源自基层检察机关的实践探索,也源自省检察院的设计、引导、扶持和推动。
今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江苏视察期间,对江苏检察改革创新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检调对接”:
化干戈为玉帛
如东县高中生张明(化名)骑摩托车带同学惠某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惠某死亡。失去独子的惠某父母要求要么“一命换一命”,要么赔偿40多万。承办检察官与社会调解机构一起,苦口婆心地引导张明与惠某父母进行和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惠某父母原谅张明并主动将赔偿数额降到16万,张明表示将惠某父母视作自己父母,双方哭泣着拥抱在一起。最后,张明被依法不起诉,并重返校园。
“检调对接”是将检察环节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与社会大调解机制进行有效对接,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协调各种力量,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2005年起,南通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使检察机关有效融入了社会大调解机制,更加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省检察院及时总结、推广了南通检察机关的经验,并不断深化、规范、完善。2009年,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指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的“检调对接”工作;2010年10月,与省综治办、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省法院、省公安厅等单位共同制定了《江苏省检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检调对接”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今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检调对接”工作座谈会在南通召开,研讨、总结“检调对接”工作经验。
2008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3600多件,民事申诉案件息诉2100多件,涉检信访案件息诉罢访1500多件。
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
冬日暖阳
在2008年的一场交通事故中,年仅6岁的小女孩张雨(化名)遭遇车祸后,右肢高位截肢,左肢股骨骨折、骨盆多发性骨折伴脱位。
肇事司机汤某负主要责任,但其家中贫困,东拼西凑支付了4万元医疗费后再也拿不出钱。而张雨家更为艰难,奶奶中风卧床,母亲辞职在家照顾,父亲月收入只有千元,因为给张雨治疗也不能正常上班了。宜兴市检察院在办案中了解到张雨家的情况后,对她实施了救助,发放了1万元救助金。2009年1月,该院检察官在回访时再次起动了救助程序,为张雨发放了5000元救助金。
长期以来,刑事被害人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失主要是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犯罪嫌疑人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两种情况,使受害人的损失无法得到弥补:一是案件难以侦破,无法确定犯罪人,难以落实索赔对象;二是犯罪人缺乏赔偿能力。
除了依法办案,还能为这些被害人、为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做些什么?各地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开始了探索。无锡检察机关在探索的基础上,于2009年协助配合地方人大出台了《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于同年10月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有关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我省检察机关又一项具有江苏特色的创新成果。2010年,省检察院出台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将这一创新制度推广到全省。目前,我省检察机关已对检察环节的1017件刑事案件的特困被害人进行了经济上的救助。
管护教育基地:
给涉罪外来人员平等的司法保护
2010年7月,外来无业人员黄某因盗窃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鉴于其盗窃数额不大,犯罪情节较轻,江阴市检察院在对黄某不予批准逮捕的同时安排他到外来人员帮教基地候审。期间,办案检察官发现黄某有一定的心理问题,便和基地辅导员一起走访其工作过的单位了解情况,同时联系了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心理疏导。经过近一个月的帮教,黄某的心理问题得到了较好的矫治,并与多年未交往的父亲联系上了。同年10月18日,被判处缓刑的黄某向基地辅导员和办案检察官深鞠一躬:“感谢江阴这块土地,绝不会让关心自己的人失望。”黄某的父亲拉住办案检察官的手,哽咽着说:“是你们又还了我一个儿子!”
2008年8月,江阴市检察院从涉罪外来未成年人入手,联合关工委等单位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设立管护教育基地,对涉嫌轻微犯罪的外来未成年人进行管护教育,从而实现了涉罪外来人员与涉罪本地人在适用取保候审上的权利平等。同年11月,无锡市检察院在全市推广了这种管护基地模式,适用对象扩展到整个涉罪外来人员群体,接纳主体由企业扩展到社区、学校、福利机构。管护教育基地作为无锡市法治实事工程之一,已被该市人大列为2011年全市立法重点调研课题。
目前,全省已有9个市建立起130多家管护教育基地,一批涉罪外来人员从这里重新走上社会、走向新生。管护教育受到了省委和高检院领导的批示肯定,高检院要求在全国进一步推广。
检察室、检察工作站:
检民连心桥
2008年11月,句容检察院检察工作站检察官到天王镇唐陵村进行走访,村民们反映了村干部以“抓阄”手段,违法自行租赁村集体资产,导致该村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况。经初查,村干部的行为尚不构成职务犯罪,为维护农村群众集体利益,该院及时启动了民事督促起诉程序,帮助村集体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当前,我国正处于结构调整、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多发易发。如何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基层乡镇、街道管理不落实、群众合法权益不能有效保障等问题,我省检察机关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延长检察工作链条,通过设立派驻检察室、检察工作站、检察工作联络员等方式,把检察职能向基层一线、农村社区延伸。2010年12月,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规范了派出机构的设置、人员管理和职责范围,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力求将法律监督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和执法一线。
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设立派驻基层检察室199个,设立农村、社区检察工作站576个。2008年以来,通过这些派驻机构的有效工作,有5000多件社会矛盾纠纷在农村、社区得到就地化解,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