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7日,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来到皖南事变烈士陵园,面向党旗庄严宣誓。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所创立的“三方说理”机制,通过几年的实践,已实现了从简单告知、被动解释向深入沟通、主动说理转变,执法办案的“三个效果”十分明显。截至目前,该院已对26件不起诉、21件不批捕、8件不提抗案件适用“三方说理制”,无一案申请复议复核,无一人申诉上访,取得了“多方兼顾,多方认可,多方满意”的效果。
所谓“三方说理制”,就是通过召开由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侦查机关(审判机关)三方参加的公开审查会,让检察办案过程置于多方评说之中,促使当事人心服口服、侦查机关无所异议、社会公众理性接受。
某高校学生李某涉嫌盗窃,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为自首,该院拟对李某作不起诉处理。在为此案召开的“三方说理”公开审查会上,检察官把不起诉处理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社会情理摆清、讲明,释法说理使同为学生的被害人钟某谅解了李某行为。检察官还与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就作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效果可能如何进一步交流了意见。被害人钟某明确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再给李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亦支持不起诉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该院决定对李某不起诉,使其得以继续自己的学业。
在办理某村支部书记王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时,该院将公开宣布不起诉作为说理的新形式。当日在公开宣布不起诉暨“三方说理”现场会上,除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外,还有近三十余名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会上,检察官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析案件,分析法理,并就为何作不起诉处理进行具体说明,使群众知情况、村官受教育、公安明缘由、检察受监督,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除在不诉、不捕、不抗刑事案件中实行“三方说理制”,弋江区检察院还将说理工作落实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今年以来,该院已对作不立案处理的12起民事申诉案件,通过申诉答疑使之服判息诉,有效避免了无理申诉、无理缠诉现象,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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