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陈胜天(右)为该院四褐山街道检察室揭牌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公诉环节积极探索,先后建立完善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机制、刑事和解机制、强化诉讼监督机制和量刑建议办法,有效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该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相继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意见》等多项制度,同时规范了缓诉考察的办案程序,设计出《缓诉考察审批表》、《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诉前考察决定书》、《考察教育情况报告表》、《解除考察决定书》、《撤销考察决定书》等一系列操作规定。通过这一系列具体制度的落实,保证了缓诉考察这项“德政工程”的有效实施。2006年8月以来,该院已选择了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小、有悔罪表现的22人作为缓诉考察的对象,现在16人已通过考察并被决定不起诉,5名尚在缓诉考察中。这些缓诉考察的未成年人被决定不起诉后,至今未再做危害社会的行为,其中有2名已进入高校深造。
在审查周某故意伤害案件时,案件承办人认真审查案卷后认为,此案符合关于办理轻伤害案件适用调解的相关规定,遂报请决定对该案运用刑事和解进行处理。经教育并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今年以来,该院已对2件2人情节轻微的案件实施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机制的实施,有效减缓了社会矛盾,目前基本实现了辖区内无犯罪人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无因对刑事和解不服而与被害人再次产生冲突,无被害人因权益保护不到位而进行刑事自诉,无因对刑事和解不服而进行申诉、上访。
在加强诉讼监督方面,该院灵活运用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效果明显。今年到目前为止,该院追诉遗漏犯罪事实共计39起,追加罪名1起,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8人,纠正公安机关违法行为27次。此外,在推行量刑建议方面,2010年,该院提出量刑建议书90份,被法院采纳74件,采纳率达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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