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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监所32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背后

时间:2011-09-01 14:55:00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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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检察院检察长梁英斌(右)亲自出庭支持公诉。

    安徽省南陵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受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了南陵县看守所连续32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去年,驻所检察官在找某在押人员谈话时了解到,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如得不到及时救治,将有生命危险。驻所检察官立即将此在押人员送到县医院就诊,确诊后又向办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办案单位也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对其取保候审,不仅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权,也保障了看守所的安全。

  针对在押人员及其家属一般对法律不了解或存有误解,不知道在押人员享有哪些正当的合法权益,不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院采取多项措施着力保障在押人员的知情权。他们一方面向在押人员发放书面资料,告知其应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控告申诉的方式和渠道,另一方面在监管场所以及看守所接待大厅设立监所检察举报箱,并公布监所检察部门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及电话号码,向在押人员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

  为了及时掌握在押人员对监管执法活动的反馈意见,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该院采取和在押人员“面对面”直接交流的办法,对在押人员的控告申诉实现零距离对接。驻所检察干警每天深入到各监区监号,接受在押人员的控告、申诉、检举、揭发,并坚持每周主动与在押人员谈话教育一次,当面接受在押人员的控告申诉。

  对于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该院驻所检察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坚持做到“五个一”,即一次法制教育,一次家庭走访,一次法律帮助,一份悔过书,一次在押情况综合评鉴。今年以来,该院对关押在县看守所的全部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全面推行了“五个一”活动,收效明显。此外,针对个别判决书计算刑期有误,在接到在押人员申诉后,则认真查核,积极向人民法院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使之及时得到纠正。

[责任编辑:zywy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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