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友检察长率全院干警重温检察官誓词
尚忠守正,求精创新,勇于争先
一个单位一个人都要有精气神,我院提炼出了“尚忠、守正、求精、创新”永川检察精神,作为推动的工作动力。
法律监督工作者必须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必须公正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也把尚忠守正作为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全院领导和干警必须遵守。
细节决定成败,把注重细节,追求精细作为工作、办案的基本要求。工作必须精益求精,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最好。办案要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创新是工作的不竭动力,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方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勇于争先,就是以开展各种争创活动来激发调动干警工作激情,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近年来,我院先后获得了“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优秀法警队”、“重庆市百佳文明单位”、“重庆市诚信单位”、“重庆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重庆市规范化检察院”等荣誉。
以人为本,从严治检,从优待检
我认为,这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以人为本,就是要充分尊重干警,爱护干警,从关心干警角度考虑,制定出人性化的管理规章制度,实施人情味的管理,才能使干警自觉自愿参与管理、服从管理。我院将各种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本,方便干警学习,对照执行。我院还专门制定了《人文关怀实施办法》,干警生日、生病、困难等都有具体的规定进行关怀。
从严治检,就是依法依纪建立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干警遵章守纪。我院连续10年获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等奖,没有干警受到违纪违法处理。
从优待检,就是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力所能及地为干警排忧解困,不断提高干警待遇。2001年初,我任永川区检察院检察长后,用了一年时间解决了因资金困难对干警的欠账问题,干警该得的补贴全部补齐。2006年以来,积极向区委反映,按照中央文件,较好解决了干警职级待遇。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发展
基层院工作千头万绪,抓工作既要统揽全局,也要提纲挈领,抓主要工作带动其他工作。体现检察职能要用业绩说话,而最能直接有效体现检察价值的就是职侦工作和诉讼监督。我院始终把职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把诉讼监督工作作为重点工作,集中人力物力保障职侦和诉讼监督工作,把精兵强将安排到职侦部门,突出查办贪污受贿、渎职侵权案件。把年轻力壮干警安排到诉讼监督业务部门。这样,以职侦工作和诉讼监督工作带动其他业务工作整体推进。10年来,我院查办职务犯罪190件225人。近几年来,每年查办职务犯罪人员达30人。职侦工作一直保持全院领先,在全市检察系统考核中多次进入优秀行业。
立足岗位,提升理论,实践成才
实践锻炼是成才的主要途径,我们一直倡导干警在实际工作和办案中磨练自己,提高自己,要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善于提高。一方面,要求干警岗位练兵,注重实践和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另一方面,适当给予干警时间和经费,坚持组织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和各种竞赛,使干警综合素质得到提升。目前我院在编92人中,研究生12人,占13%;本科生63人,占68.5%;大专生17人,占18.5%。2001年以来,上级检察机关从我院选调优秀人才15名。我院干警中,入选全市检察专业人才库人员先后有20人,被评为重庆市“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员”、“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等12名,有效地为业务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与时俱进 开拓进取
“十二五”时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公平正义的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更加注重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制定出台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意见。明确服务和保障的方向,突出服务和保障的重点,注重改进服务和保障的方式,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更加注重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维护和谐稳定,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在创新工作机制上见成效。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正廉洁执法,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更加注重强化监督。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保证办案规模,拓展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加大对窝案串案的查处。注重案件质量,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确保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为了223名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满宁)“本来我以为这钱永远拿不到了,感谢政府,感谢检察院,感谢法院……”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工颤抖着双手,紧攥着刚刚拿到的工资,热泪盈眶。不单是他,2008年春节前的这天,重庆市永川区的223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一年多的217万余元工资。他们数了又数,才放心地揣进怀里——一个子儿都不差。
拿到了工钱,农民工们的脸上都乐开了花,再不见往日的愁容。讨薪这一年多的遭遇,仿佛一盘混合着焦急、抱怨、冲动、失望、愤怒、希望等五味杂全情绪难以下咽的菜,令他们再也不愿去品尝。为了拿到“血汗钱”,大伙一次次奔走维权,一次次失望后一再坚持,直到派代表去检察院求助,事情才开始出现转机。
这事要追溯到2007年6月。多次上访未果,杨青春等12个农民工代表抱着一线希望,走进了永川区检察院。在民工们七嘴八舌的话语中,负责接待的民行科副科长曹勤、干警吴松漾几人了解到他们如此急切的原因。
原来,他们曾在“凤凰城”项目的工地上做工。这个项目是重庆世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世林公司)开发,永川区永隆建筑公司(简称永隆公司)部分承建的楼盘。2006年10月,永隆公司完成承建工程后,就一直拖欠着223名农民工的工资不给,共计217万余元。
据杨青春讲,永隆公司告诉了一个让他们近乎绝望的消息——由于项目开发商世林公司同样拖欠着永隆公司总额900万元的工程款,永隆公司已无力支付欠薪。
眼看向永隆公司讨薪进了“死胡同”,农民工们便自发到重庆市和永川区有关部门多方反映,四处上访。上访了将近一年,依然两手空空。群情激愤的民工打出了追讨工资的横幅,准备组织起来集体上访。
在检察长张明友的亲自过问下,该院组织多个业务部门,协力行动,一面安抚民工情绪,一面核实具体情况。查明欠薪情况属实后,经上级院同意,该院党组作出决定:由民行科依法支持223名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走司法途径讨薪,依法理性地表达集体诉求。张明友检察长还特别嘱咐:特事快办,避免因诉讼拖延激化农民工不理性的情绪而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
2007年8月15日,该院向永川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杨青春等12人代表223名农民工起诉讨薪,同时希望法院准许减交或缓交诉讼费,并尽量在审判和执行环节快办快结,使农民工早日拿到拖欠日久的工资。
2007年8月21日,法院立案受理此案。2007年9月1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永隆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欠薪。同时,重庆世林公司在欠付永隆公司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2007年9月17日,领到判决书的杨青春激动万分地拨通了永川区检察院民行科的电话报喜:“你好……我是杨青春……法院判了!开发商先垫付拖欠的工资!我代表全体农民工感谢检察院,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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