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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院延伸工作触角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时间:2011-09-05 09:46:00  作者:杨燕玲 胡金花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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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举办“直通车”活动

  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办公楼 

  近年来,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延伸工作触角,演绎好“四重”角色,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2011年“平安大运”的召开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心”对待群众,当好群众矛盾的“调解员”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工作,用心去做,就会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这是胡捷检察长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面对人民群众,龙岗区检察院一直秉承热心接待来访、耐心倾听诉求、细心解释疏导、真心提供帮助的“四心”服务承诺,在接待群众工作中坚持换位思考,做到将心比心;坚持法理并重,做到以理服人;坚持情爱相融,做到以诚感人,真心对待来访群众,让群众心悦诚服。 

  “人民公仆,秉公办事”、“清正廉明,严格执法”、“和谐监督,热心为民”……一面面锦旗表达了人民群众对龙岗区检察院的感激和信任。五年来,该院共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30余面,控告申诉科连续三届获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奖牌。 

  经济救助与法律援助并举,当好弱势群体的“救助员” 

  为保障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能得到必要的社会救济,同时减少被害人因合理经济赔偿诉求无法得到满足而多次上访的问题,2009年,该院检察长在人大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伤害案件中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建议》,得到了区人大的支持,随后龙岗区财政局专门拨付专项支出用于设立“被害人救助金”。 

  2010年,该院又与龙岗区司法局共同探索,建立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协作机制,将法律援助机构“请进”检务大厅,设立法律援助点,在接访窗口设法律援助专岗,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群众循法律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理性维权。 

  “一手抓经济救助,一手抓法律援助,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着想。”该院控申科科长刘清龙说,该院已对14名刑事被害人实施了司法救助,并在联合接访过程中为8名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引导17名生活困难的上访人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拓宽信访渠道,当好社情民意的“调研员” 

  为了把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龙岗区检察院建立健全多元化的信访制度,如网上信访、带案下访、进门探访、预约接访、主动约访、问计走访、人民监督员联合接访制度等多层次、多元化的信访方式,不断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全方位为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 

  该院检察长在每月两次固定接待日接访群众外,凡是上访群众要求向院领导当面反映情况的,均安排主管检察长接访,必要时检察长亲自接访。检察长坚持每月至少下基层街道社区一次。在群众诉求较为集中的街道设立“检察长下访巡访诉求中心”,派专人收集了解群众意见。 

  今年初,该院与区综治维稳中心建立工作对接平台,在龙岗区下辖各街道办综治维稳中心设立检察工作联络站。一位基层干部评价道:“联络站的设立搭建起群众与检察机关的联系桥梁,老百姓气顺了,矛盾才能真正化解。” 

  完善预警信访风险制度,当好矛盾化解的“急救员” 

  为有效避免多起涉检群体上访事件,龙岗区检察院提前评估和预警信访风险,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检矛盾,防止社会矛盾升级为社会冲突。 

  2009年,该院建立了重特大信访事项预警机制,并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除此之外,该院还根据实际情况,将定时定点的“直通车”升级为可随时出动、迅速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的“急救车”,及时处置上访事件。2009年,该院就将“直通车”开进街道,成功化解了一宗百人集体上访案件。 

  据统计,三年来,龙岗区检察院共成功化解涉检集体上访案件21宗7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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