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检察院检察长黄黎明(左二)到徐闻县前山镇扶贫点调研扶贫工作
2010年,广东省湛江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业务精湛:着力保“平安”
近年来,该市检察机关着眼于创建“平安湛江”和“平安亚运”,依法坚决打击刑事犯罪。2010年,该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548人,起诉3402人,有力震慑了犯罪。
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该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三个结合”。
一是结合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如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或不起诉。
二是结合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如坚持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日等制度,制定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办法,开展清理涉检信访积案等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结合开展检调对接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去年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71件,8件民事申诉案件调解息诉。在查办某派出所所长王某玩忽职守案中,湛江市检察院主动延伸职能,做好检调对接工作,帮助该案受害人李某争取到20多万元伤残赔偿。
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该市检察官一旦发现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便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84份。为落实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该市检察机关建立了社区刑满释放人员谈话、约见制度,此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也取得新的成效。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4件117人,同比分别上升16.05%和5.4%,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650.44万元。其中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54件,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12人。
该市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稳步提高,2010年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数全省考评均名列第四。
该市检察机关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去年加强了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去年刑事抗诉案件的改判数、法院采纳意见率等均居全省前列。
该市检察机关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2010年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33件,抗诉案件数量居全省首位,提请抗诉88件,提请抗诉案件数量居全省第二。
该市检察机关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看守所安全管理大检查和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全力排查和化解安全事故隐患,严防脱管、漏管,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77件,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4件。
接受监督:阳光+自觉
该市检察机关着力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
该市检察院制定《办理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分解表》,从17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渎职侵权工作,向驻湛省(全国)人大代表汇报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以及全市两级检察院建设情况,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驻湛省(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
该市检察机关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去年,该市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案件30件37人,同意检察机关拟定意见的29件,不同意1件。
该市检察机关还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建立案件管理中心,加强对案件流程的动态管理、监督,健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判决轻刑化的监督等。
抓建设:班子、队伍“一个都不能少”
去年,湛江市检察机关中,共有3个集体和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廉江市检察院被广东省委评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
该市检察机关还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认真落实检察官宣誓制度。
该市检察机关狠抓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制定《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意见》,部署今后3年全市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具体目标和推进措施。
该市检察机关还狠抓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等,全市10个基层检察院已有9个完成“两房”建设任务。
湛江市检察院检察长黄黎明:加强群众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
湛江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提出要全力打造“和谐湛江”。当前,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加强群众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我党建党90年的历史证明,党之所以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其中最为宝贵的一条经验,就是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意义重大。
其次,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是由检察机关性质决定的。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决定了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第三,加强群众工作是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以民生问题为主的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各种矛盾纠纷更多地以诉讼形式不断地进入司法领域,也对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
第四,加强群众工作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根本途径。当前,少数检察干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等情形。故而,有必要加强群众工作,执法为民,让群众更深刻地理解支持检察工作,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2011年,我市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服务“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幸福湛江”作为首要任务不动摇,更加注重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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