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广西扶绥县检察院办公大楼
扶绥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领导下,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和争创民族地区模范、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奋斗目标,严格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服务工作大局,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为经济快速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连续三届被评为自治区先进检察院,201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多名干警被上级记功、表彰。
充分履行检察职责 服务和保障民生
近年来,该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关注民生积极预防和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该院加大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例如2009年,重点查办了原南宁地区钢铁厂厂长吴某某贪污下岗工人补偿金和职工养老保险费以及原崇左市社会养老事业管理所工作人员罗某等4人贪污养老保险费、退休金窝案窜案。该院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立足服务工作大局,重点查办侵害企业利益、涉农等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通过查办案件,维护群众利益,有效化解矛盾。2010年,重点查办涉农案件,查处了村委干部贪污扶贫款的涉农案件7件7人。这一系列案件的查处,有力的维护了群众利益,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赞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查办的吴某某贪污案、黄某贪污案分别被评为“广西十大反贪精品案”及“优质案件”,反贪局被评为全区反贪先进集体。
该院共向当地党委、政府呈报对各行业、各系统的预防调查报告43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7份调查报告上作出批示;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53份,落实采纳50份;开展各类警示宣传教育111次;开展案例分析12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83次;接受并答复单位和个人预防咨询31次。为增强预防效果,该院主动联系广西电视台联合制作职务犯罪警示系列片《国企厂长变形记》,并在广西电视台《法制最前线》栏目播放,起到良好教育效果。这是该院立足“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检察职能,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创新实践。
强化法律监督 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该院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为人民群众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依法及时准确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2009年以来,共办理批捕案件672件1099人,公诉案件688件1039人,所办案件无一错捕、错诉,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达100%,有效化解矛盾,有力的促进扶绥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快速发展;
公诉部门坚持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并重,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始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与法律适用关,公诉工作实现了不起诉率、无罪判决率、撤回起诉率为零的“三零”记录。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强化对立案、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有效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按照高检院的要求,投入20多万元资金,完善办公环境和监管场所的硬件建设,争创了“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建设了与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的同步检察监控系统,大大增强了监督的效果。同时,积极推行监所规范化管理和动态监督,确保监管场所无超期羁押和安全事故发生。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该院结合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控申、民行业务,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按照高检院的要求,投资30多万元建立检务接待中心,完善维稳便民设施,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控告申诉、来信来访等便民服务。同时结合“四走进四服务”活动,扎实开展“干警下村屯创建和谐稳定模范县活动”,把全院干警分别挂到社区、村屯,分片包干,带案下访、巡访、驻村夜访,积极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2010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6件,所有案件全部及时办结,取得良好效果,再次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文明接待室。该院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对受理的各类民事申诉案件认真审查,依法办理,确保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其中,2010年办理的李某某等26人与罗某某财产损害纠纷息诉案件被评为全区民事行政优秀案件。
创新检察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2010年,该院在崇左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在崇左市和扶绥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率先在全区检察机关创立人大代表联络室作为专门负责联络工作的常设办公机构,构建“全天候”联络工作机制,有效推进联络工作开展,推动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该院创新推出的民行工作全院一体化工作模式,与县法院、总工会、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健全开展支持起诉加强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机制的试行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做法被自治区检察院给予高度评价并在全区检察机关进行推广。(何应辉 蒙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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