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检察院检察官深入农村调查走访
“青铜铸明镜,赤诚谱华章,人民的检察官,活跃在铜都大地上。惟公惟民,是我们神圣的职责;尚德尚先,是我们不变的承诺……”
这首《忠诚献祖国》歌曲的歌词是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干警创作的,其激昂优美的旋律,唱出了大冶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尚情怀。
办案呵护民权
“大冶湖一号桥”改造工程是大冶市的一项重点工程。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工程被迫停工,一封封举报信寄到大冶市检察院检察长袁群荣手上。袁群荣抽调精兵强将成立办案组迅速介入调查。办案组在该市交通部门一举立案查办职务犯罪4人,其中交通局原副局长、纪委书记、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黄某等人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0余万元,黄某因犯玩忽职守、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这起案件后被高检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
2008年,该院立案查办畜牧系统贪污窝串案8人;2009年,在退耕还林、移民安置、扶贫开发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10人,2009年至2010年,立案查办贪污“大广南”高速公路建设土地补偿金职务犯罪12人,查办贪污农机补贴款犯罪和在办理劳动就业构岗补贴中渎职犯罪各4人。
真情关爱民生
大冶市灵乡镇长坪村的陈氏两兄弟因宅基地发生纠纷,彼此把对方打成轻伤。大冶市检察院受案后,办案人员与预防科负责人一起五下灵乡,多次做陈氏兄弟的思想工作,良苦用心地用“六尺巷”故事进行说服教育,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检察官的真情关爱赢得各方的高度赞扬。
大冶市检察院每年要对10余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以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未满18岁的邹某参与盗窃作案时系黄石市一名在校中专生,归案后有悔罪表现,赃物全部退回,且情节轻微,该院依法对邹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与其亲属、学校签订帮教协议,跟踪帮教,确保邹某顺利完成学业。该院青少年维权岗被评为“湖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黄石市检察系统独此一家。
真诚善待民意
该院始终关注群众诉求,通过建立工作联系点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以实际行动对待民意。2011年3月,该院成立群众工作部,将原有联系点加以整合规范,重新挂牌成立7个群众工作联系点,每个党组成员挂点一个联系点。联系点被群众称为建在“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群众工作联系点建立3个月来,已接待来访群众诉求20余件,并一一进行化解、回复。
5月17日,有群众到还地桥镇联系点反映某村村干部侵占土地使用费17万元,联系点联络员及时向该院汇报。该院督促公安机关查办该案后,将此款如数追回退还村委会。村委会特地送锦旗表达谢意。
该院民行部门坚持真心实意为百姓排忧解愁。2010年5月,程某交通肇事致无名氏死亡,该院督促民政部门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后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12万余元。今年该院又成功办理一起同类案件。
爱心赢得民心
2011年4月上旬,湖北省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全国模范检察官、大冶市检察院检察长袁群荣带领班子成员前往该院驻点工作村、金湖街道办事处泉塘村。他们走进全村497户农户家中了解民生民情。他们还把5400元干警个人捐款送到该村22户贫困户和3户留守儿童家中。
针对泉塘村群众反强烈映的排洪渠道年久失修问题,该院筹措资金6万元对该村5个村民小组的排洪渠道进行整修。6月份的鄂东南暴雨不断,但对泉塘村影响不大。
大冶市检察院以务实的作风和实实在在的行动,在铜都大地上架起了一道检民血脉相连的桥梁,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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