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检察院检察长徐湘龙(右)接受群众送来的锦旗
一个平凡小县的检察院,一个工作综合考核曾经倒数的落后院,一个民调测评险被挂牌的基层院,经过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奋力拼搏,历时四年,成功跻身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连续多年荣获全市先进基层院称号,多项工作考核排名省市前列,并荣获了全市文明标兵单位等多项荣誉。
追根溯源,在创新中寻求发展动力
工作为什么难有起色?2008年,该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经过反复思索,找到了检察工作流于平凡的根本原因——缺乏创新。经过系统深入的调研讨论,该院班子决定以“抓特色、创品牌”为突破困境和实现发展的主要抓手,在工作创新中寻求发展动力。
检察工作的创新并非天马行空,任由发挥,它必须受现有制度的约束与规范。创新从何开始?
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检察工作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矛盾最尖锐的地方往往就是破题良策的产生之处。该院经过调研发现,因治安复杂,关押各类犯罪嫌疑人较多的临武县看守所并不太平。牢头狱霸、侍强凌弱、不服管教、翻供串供等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对看守所的监管秩序颇有怨言。
该院干警深入实地摸清情况,很快找到了病根。原来,看守所对不服管教的人员经常采取戴械具、关禁闭等办法进行惩戒,对真心悔罪、表现良好的人员却缺乏实质性激励措施。这种做法,客观上造成了被羁押人员表现好坏一个样、破罐子破摔的恶性循环。
针对这种情况,该院提出“将在押人员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的设想,并及时向该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得到了该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最终,该县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监管活动中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规定》。
《规定》明确了相关操作流程,对审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其在羁押期间的表现,由看守所向检察机关出具考察材料,检察机关查证属实后,向法院提出酌情从重或从轻的量刑建议,以此激励被羁押人员服从管教、积极立功,促进监管秩序好转。
新制度实施后,当年就取得了明显成效。该县看守所资料显示:牢头狱霸迅速减少,打架斗殴等事件由原来的每月15件以上下降到5件以下;在押人员提供线索数量大幅上升,仅2008年看守所在押人员提供的犯罪线索就达到50条,2009年更是达到近百条。
在工作创新中尝到甜头的新一届领导班子认准了一个理:必须围绕群众的根本利益,围绕检察工作的自身不足,在实践中大胆创新,完善措施,才能找到检察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2009年,“每一名副检察长必须抓好一项在全省、全市叫得响的创新工作”首次写入该院副检察长的岗位责任制中,一系列与工作创新相关联的奖惩措施逐步实行。
尽责履职,在执法办案中重获群众认可
2007年、2009年,临武县检察院在全省的民调测评中整体形象综合排名不尽如人意。2009年甚至跌至了全省第109位,险被挂牌。检察工作为何得不到群众的认可,该院在群众中的形象为何只是如此的评价?
“群众满不满意,公众认不认可,关键在于职责履行得如何,只有尽责履职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口碑。”该院检察长徐湘龙这样说。
面对落后的排名,面对严峻的民意形势,该院班子迅速进行反思,并组织全院干警深入查找症结根源,决定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入手带动其他职能履行,力求通过查办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重树临武检察形象,重拾群众信任,打一场提高检察机关社会满意度的翻身硬仗。
2009年,该县南强乡部分低保群众发现,一直按时到位的低保金迟迟不来,苦苦期盼的“救命钱”可能被侵吞贪污的信息迅速反映到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后,该院立即出动,经过侦查,该县南强乡民政助理员邓某与部分村干部串通勾结,采用虚报、冒领等手段先后7次贪污农村低保金17770元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邓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迟迟不见的低保金陆续补发给困难群众。
规范管理,在探索中完善发展之策
一个时期、一定阶段的发展是发展,但长期、持续的发展才是科学发展。发展的良策在哪里?临武县检察院检察长徐湘龙一语中的:“检察工作的发展关键在人、体现在事。只有总结经验,加强检察人员和检察业务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制度化的管理机制,才会有稳步的、长期的发展”。
2009年,该院拿出本院内设机构中的14个中层正、副职位,在全院推行“中层职位竞争上岗、一般人员双向选择”的人才资源配置新机制,扩大竞争范围,提高竞争层次,使现有人员实现了人尽其才、人适其岗、岗得其才,充分激发了队伍活力。
该院在规范管理中,探索出了一系列发展之策。2008年,该院在工作创新中探索建立的在押人员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制度,如今已成为监所、公诉部门的“必修课”,对犯罪嫌疑人审前羁押表现实现了奖罚分明;侦监部门探索建立的审查逮捕案件双向说理制度,有效消除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疑虑,加强了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该院探索推行的民事执行监督新机制,让法院邀请检察院派员参加监督执行和民事执行定期联系通报例会成为工作常态,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突破现有制度设计,其司法实践走在了民事执行监督立法的前头。
2010年5月,该院民行科在与该县法院执行局的定期工作例会上获悉:一起邮政储蓄银行的借款纠纷案启动执行程序后,该县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但被执行人却突然送来村委会出具的一个证明,称存款是村委会临时存在其个人账户上的,提出执行异议。正当执行工作陷入两难之际,该院立即与法院联手展开调查。最终戳穿了被执行人与村干部串通出具虚假证明规避执行的事实,及时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今年3月,郴州市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围绕“十二五”开局 服务“两城”建设 推进检察工作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十八条围绕主题主线服务发展大局,通过健全和完善检察工作管理机制,推进检察工作持续规范发展的措施意见。为落实好“十八条”意见,该院逐条解读,认真对照,结合自身实际拟订落实措施。针对以往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职责不清、工作量化不足、缺乏激励效用的情况,该院先后赴外地先进院学习考察,探索制定岗位、责任清晰量化的检察业务、检察事务精细化管理新机制。结合该县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建设项目落户临武的发展形势,该院主动服务,制订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方案。经过筛选,确定了一批重点服务项目,由院领导负责联系,深入实地,帮助解决相关矛盾纠纷,优化重点项目建设、发展环境。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今天的临武县检察院,以一项项扎实的业绩、一面面闪光的奖牌、一点点实在的成效、一声声群众的感谢,记录着它奋力前进、科学发展的每一个坚实脚步。
“我院曾经有辉煌的过去,也曾经历过滑坡的痛楚。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荣誉,唯有洗尽铅华再远征。”该院检察长徐湘龙感慨良多。
临武:查办职务犯罪有新招
本报讯(本报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刘永亮) 针对以往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不诉多起诉少、适用缓刑多判实刑少的情况,湖南省临武县检察院把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作为突破口,着力在办大、办好上下功夫。通过强化立案审查、巧用侦查谋略、加强审判监督等措施提升办案质量,确保案件立得起、查得下、诉得出、判得牢。
翻开近年来该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档案,自2008年以来,该院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6件60人,贪污贿赂案件31件37人,渎职案件15件23人,涉及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0人,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上千万元。该院反贪、反渎工作也因此多次获得全省先进。这样的成绩,对一个人口只有32万的小县而言,无疑说明了该院在惩治贪腐渎职、顺应人民期待方面的力度与勇气。
2009年,该院依法查办郴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曾某受贿、挪用公款案,犯罪金额高达545万多元,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在2010年已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罪判决率和贪污贿赂案件的实刑判决率均达100%。其中,郴州市交通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卢汉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该市交通局监理公司原总经理张智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该县交通局原局长李友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1年,该院已立案贪污贿赂案件4件6人。
2010年4月,当该县原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某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时,参与该案旁听的全县各单位近70余名党政“一把手”和人民群众无不为检察院依法严惩贪腐犯罪行为而叫好。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京珠复线临武段沿途部分村干部贪污征地补偿款问题,我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立案侦查。一年来,先后办结了万水乡黄祖江村、大汉村、麦市乡下庄村村干部侵吞征地补偿款、搬迁补偿款等涉农利益案件4件7人,追回赃款50余万元并全额返还所在村委会。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同时,化解了一触即发的社会矛盾,保证了京珠复线临武段建设项目的和谐施工环境。”该院检察长徐湘龙在今年两会上向人大报告工作时这样说。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2010年,临武县检察院在全省民调测评中,整体形象名列全省检察系统第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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