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开展“道德讲堂”活动。
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始终秉承“守护公平正义,播撒诚信友爱”的院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多年来,先后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被团中央、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大学习大讨论”先进单位等荣誉。
2007年1月,武进检察院在江苏基层院中率先建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四年多来,共获取各类案件线索500余条,通过平台监督和沟通衔接,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向公安移送案件线索百余条,公安立案侦查70余件,有90多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007年,《检察日报》以《给行政执法安上“电子眼”》为题全面报道了该做法;2008年,在“中国-欧盟知识产权培训班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该院检察长金万新作的《武进检察院信息平台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交流,得到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
信息平台的建立,实现了执法监督“三突破”。一是工作方式的新突破。以武进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例,早在2004年该院即与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但双方信息交流主要以“人来人往”为主,牵扯精力大,且为事后监督,平台建成后,双方信息交流改为以“平台互动”为主,省时省力,充分体现了“及时、便捷、高效”的特点。二是工作范围的新突破。将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纳入信息共享平台,检察机关可随时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展开监督,获取的执法信息量也大,实现了行政执法“电子眼”全覆盖,扫除监督“真空”。三是执法程序的新突破。以信息共享平台为载体,建立了一套规范的案件移送、案件咨询、案件监督等衔接机制,将 “友情移送”变成“规范移送”,使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切实对规范执法程序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提高了检察办案效能。由于平台软件设定了必经的移送程序和移送要求,执法机关移送的材料较以往更为规范、完备,因沟通不畅而导致的无效往返明显减少,大大提高了办案效能。同时,通过平台的在线交流功能,不但加强了对案件线索移送的监督,还避免了不符合立案条件线索的无效移送,节约了司法成本。
丰富了检察监督内涵。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深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一是有效保障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将行政机关移交案件情况与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监督衔接起来,实现了对公安立案和侦查活动的延伸监督;三是通过对行政执法有关信息的掌握,能及时发现贪污受贿、渎职等犯罪的蛛丝马迹,开辟了获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新渠道。2007年12月,该院在信息平台上发现,武进区国土局输入的“某公司非法占用某镇工业园区基本农田执法信息”中,相关人员可能已涉嫌渎职犯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立即与国土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并建议国土部门将线索移送反渎局查处,最后,一举查处了该镇工业园区主任陈某涉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并从中受贿罪的犯罪事实。
深化了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后,有效解决了行政执法监督权缺位的问题。通过引入检察监督这一外部制约机制,可以根据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资料,有针对性地预防和及时发现、查处徇私枉法不移交涉嫌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行政执法“电子眼”的监督,使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四年多来,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上的行政执法部门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形象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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