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来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者络绎不绝。
该院党组成员研究工作
本报讯(记者顾志翔)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检察院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根据区委决定,于2010年下半年在该院建立了全区警示教育基地。展区分为反腐篇、廉政篇、正气篇、忏悔篇等7大部分。展板以图片、文字、书画相结合的形式,全部贴挂在办公楼内办案区的墙面上,形成了独特的“一体化环境”,使有限的空间同时具有办案和预防两个功能。不仅起到了宣传检察工作、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还起到了在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中特有的促进作用,去年该院共立案贪污贿赂案件9件10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今年一季度,就立案贪污贿赂案件4件5人,渎职侵权案件8件9人,取得了一举多得的良好效果。干警们说,咱院的“一体化环境”功效可真大啊。
该院办案区内有临时羁押室,室内有审讯椅、监控摄像头、铁栏杆等,十分威严。询问室外墙面是警示教育基地的腐败典型案例,很有震慑力。进行讯问前,初查对象或嫌疑人走进这个区域,就形成了办案人之外的非肢体语言,能感觉到法律威严随处存在,从心理上讲对被审查对象形成了强大的攻击力。一方面,执法的检察官以语言、动作、形象形成了动态的威慑力;另一方面,铁栏杆、审讯设施、宣传展板形成了静态的威慑力,促使嫌疑人心理防线的瓦解,加快供认犯罪的节奏,有利于突审案件获得口供。犯罪嫌疑人原该区公安民警曹某,利用查办案件的机会,暗示当事人家属给自己送钱,并许诺可以将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后接受贿赂2万元。被举报后,先是由公安纪检部门调查,证据已经确凿,但曹一口否认收钱,态度强硬,一直都没有承认犯罪。该院受理此案后,将曹带到办案区审查,他看到了展板,进到讯问室后,时间不久就泄了气。经过教育,曹被传唤不到两小时就如实供认了犯罪,案件顺利突破了。
在接待室附近有许多典型案件和反腐倡廉政策展板,办案人把有关当事人找来后,有意先安排在接待室候谈。在有法警监视的情况下,允许他们在走廊走动,可以看到临时羁押室等场景,在时间和空间上为他们提供受教育的机会,以特有的方式使他们一直处于被教育和感化之中,为进入讯问和询问做了良好的铺垫,与预审形成了强大的合力。在办理沈阳某单位基建科科长杨某受贿案件时,介绍贿赂人王某被找来后经过展板区观看了部分展板,初步询问后,掌握了该人帮助朋友靠质量和价格得到采购单位支持,得到部分基建材料订购业务进市场的事实,但开始他刻意回避经手行贿问题。办案人严厉指出应该如实陈述事实,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责任,同时有意让他在接待室候审继续反省。1小时后他就承认了经手行贿的事实,主动要求做笔录,并提供了其他知情人线索,还提出帮助马上联系行贿人到案接受调查,为顺利侦破这起案件缩短了时间。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检察院在查办案件时,注重争取嫌疑人亲友配合完善证据。该院在查办驻区某单位富某某贪污案时,富某某已经退休,且身体不好,当办案人第一次向其讯问情况时,富某某以记忆不好为由,把贪污钱款的情节说得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办案人担心出现安全事故,只好暂时中止讯问。这时,有家属出面配合是获得真实供词的最好条件。恰巧富某某的家属来院给其送药品借机想打探案情,在接待室外等候期间,办案人有意让其家属观看一些案例展板,借机询问是否知道富某某贪污的情况,当查明确实不知情后,办案人遂对其家属进行思想教育,让其家属配合做富某某的思想工作,为其创造可能从轻处理的理由,在征得同意后,办案人随即安排其家属与富某某见面。在其家属的启发下,富某某不仅把有关情节证明得非常清楚,还主动提供了同案嫌疑人的信息,使办案人顺利获得了所有同案嫌疑人应当一并立案查办的关键证据。其家属还积极代为退回赃款。后经审理,富某某伙同陈某某、李某某3人共同贪污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该院通道两侧的《廉政篇》和《正气篇》部分,是办案人员进入讯问室之前随处可以观看的。“算好政治账,把握大方向”、“算好经济账、幸福又安康”、“违规违纪要严惩,贪污腐化不轻饶”。这些提示语和漫画逐渐深入每名检察官的脑海。时刻提醒着干警要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确保案件质量和安全。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意识、大局意识、证据意识和安全意识,促进了每名干警自身素质的提高,增强了办案能力。运用这些案例,也增强了检察官自身的办案信心,同时,被审讯人形成了检察官就像是办这些大案的团队的感觉。
此外,该院在组织全体干警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后,已对外开放。目前,不仅有关上级检察院领导、区有关领导前来参观,区内机关、团体单位也将陆续来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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