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雷锋式检察官集体合影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检察院反贪局,是由10人组成的战斗集体,多年来,他们始终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宗旨,以维护国家法纪尊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服务大局,迎难而上,主动出击,铲除贪腐,多次出色地完成了中纪委、省市纪委及上级院交办的艰巨任务。被群众誉为能打硬仗的“铁军”。2008年以来,该院连续三年获得沈阳市检察院业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被沈阳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创新思路,尽忠职守,铲除腐败促发展
为进一步应对经济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各种利益链条更加隐秘,查处专业领域内的职务犯罪案件更加困难的难题,该院反贪局制定了素质提高“五个一”工程,带领全局干警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迎接重任挑战。即通过一个精品案例多角度综合分析,提高案件掌控力;通过一个经济现象深层次剖析,扩大预防、查处职务犯罪涉及面;通过办理一个案件反思根源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一次交谈,增加一份信任,增强队伍凝聚力,提高战斗力;通过每年制定一个工作主题,增强重点深挖窝案、串案能力。
2009年,该院反贪局接到区纪委转来的国有企业沈阳某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案件线索后,办案人员冒着40摄氏度高温,用四天时间南下上海、杭州、广州三座城市调查取证,并聘请了专门审计人员对该公司近年来的所有财务账目及财务凭证逐一清查。经过三个月的侦查工作,张某伙同其妻于某贪污公款人民币19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终于水落石出。他们以此为突破口,凭借团结协作精神、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一个月内平均每天询问近十名证人、做几十份笔录、调取30余份证据,查出了张某还涉嫌骗取国家科技专项资金的犯罪事实,并由此牵出沈阳市某局领导干部6人利用主管审核科技企业申报科研项目材料的职务便利,收受企业工作人员贿赂、在获取国家扶植资金过程中谋取利益的受贿案件。为国有企业追回建筑面积5500余平方米的办公楼,价值近亿元,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清风正气,为民执法,化解矛盾促和谐
在近些年办理的贪腐案件中,该院发现,企业改革转制过程中遗留的经济问题,成为转制后企业经济发展的掣肘难题,下岗企业职工的持续上访也成为影响地区和谐稳定的隐患。为解决此类问题,该院反贪局在办案中制定出“三查两重点”的工作思路,即查清行政经济政策,确立发案时代、社会背景,准确定位办案方向;查清案件背后隐藏的涉访、涉诉问题,提前做足准备,减少办案阻力;查清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多做案外辅助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将查明案件事实和平息涉案上访人的不满作为工作重点,减少社会抵触情绪。在此工作思路指导下,该局成功办理了沈阳市某布鞋厂退休职工联名举报原厂长席某经济问题引发的群体上访案件。
案件的起因是,该厂百余名退休职工就原厂长席某的经济问题,以及拖欠职工工资、医疗保险费等未决问题联名举报,举报材料中涉及16个方面多达80余个问题。接到举报后,该院检察长张晓力督办该案,根据上访职工的举报材料,将其中反映的80余个问题分成4个方面,每个问题逐一落实到人、限期查办、明确负责,并将办案组分成4个办案小组,指派副检察长、反贪局长、专职委员任组长,对全部材料进行全方位核查。经过走访30余家单位、百余次调取人证物证、询问相关证人,4个办案组用了一年多的时间终于查清了该厂的账目和诸多遗留问题。后经沈阳市中级法院判决、终审裁定: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席某有期徒刑七年。
此后,为了尽早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张晓力还多次带队到该区政府沟通协调退休职工的欠薪、保险等问题,并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召开联席会议商议解决办法,最终使这起上访人数多达百余人,严重影响地区稳定的重信重访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办案组查办案件的决心和坚决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大爱情怀感动了上访职工,该厂523名退休职工联名向省、市两级检察院递交表扬信,在表扬信中的一句话就是“这个情,500多名老人会永远记住的!”
纪律严明,锐意进取,勇挑重担树形象
在办案中,该院反贪局始终坚持“四个统一”,即把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统一起来;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统一起来;把对党负责、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 他们凭借过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办案素质,查办了原沈阳市某区城市建设房屋土地综合开发总公司部分领导干部5人私分国有资产600余万元系列案件等一批大案要案。其中,成功办理了涉案数额达100余万元,并在“零口供”条件下定罪的蒋某受贿案。
蒋某从被询问到立案侦查讯问、最终接受审判的全过程中始终对所犯罪行矢口否认,百般狡辩。经过办案组成员的细致工作,最终办案人以一起1万元的贿赂案件为突破口,深挖出蒋某收受贿赂达111.5万元的大案。在案件查办期间,办案组成员稳扎稳打,采取多方取证、连环质证等方法,从银行库房中堆积如山的票据中逐张翻查犯罪证据,终将这一情节恶劣的贿赂案件办成了铁案,蒋某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以人为本和谐兴检
张晓力
近年来,东陵区检察院在管理中积极推行“以人为本、和谐兴检”的工作思路,团结奋进、锐意进取,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人为本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队精神和理念的确立是每个基层检察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备要件,是检察的魂魄。2003年底,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后,积极营造“互帮、互学、互敬、互爱”氛围,依托检察文化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检察队伍。“爱岗敬业、和谐共进”成为我们不断前进的动力源泉。也正是在这种精神和理念的指引下,全体检察人员团结一心,敢打敢拼,促进了各项工作不断进步,不仅实现了沈阳市检察院提出的“四无”工作目标,还多次被评为省、市级检察系统先进基层院、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并被辽宁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以人为本增强检察队伍的责任行为掌控能力。管理的极致,就是让人人都负起责任,完全彻底地担当责任。为不断提高广大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院党组在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的同时,还通过现代化管理理念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责任行为掌控能力。如根据岗位特点选用工作人员,坚持以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人,充分发挥每名检察人员的工作潜能,并做到“岗、权、责”相统一,避免岗位交叉,职责不清,互相扯皮,工作效率低下。我们还不断加强检察人才培养,以检察工作的职业化标准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工作能力及水平,求真务实,做到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近年来,结合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培养检察人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提升检察职业道德水平,在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保证无错案、无办案安全事故的同时,还心系人民群众,认真履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为老百姓做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以人为本加强检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要监督他人,自己首先要经得起监督。我们一直狠抓检察机关的自身监督,且常抓不懈。通过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执法执纪监督员等制度,提高了检察队伍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各种党风党纪、反腐倡廉等教育,提高了检察队伍廉洁守纪,秉公执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近年来,我院参与查处的一些比较有影响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窝案、串案中不乏有省、市级领导干部,过硬的办案纪律和侦查能力,既赢得了上级院和相关省市领导的肯定,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同,这些成绩的取得都得益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得益于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以人为本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和谐发展。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人员在履职时应该是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为做好法律的捍卫者,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院党组要求广大检察人员从事检察工作要以平和的心态对待人和事,要经常换位思考,在各项检察工作中注重做好“诚”字文章。通过以诚办案,以诚待检、以诚共事,积极营造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在真诚快乐的氛围中工作学习,在真诚无私的执法环境下办案。检察事业是检察人的事业,更是人民的事业,我们只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把检察工作融入生命,真正发自内心地热爱检察事业,关心检察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和谐发展离不开一流的队伍,一流队伍离不开每名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统领检察工作,关注民生,服务大局,以连续第五年争创辽宁省“先进基层院”为近期目标,向全国先进院迈进。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