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
走进辽宁省普兰店市检察院的荣誉室,一幅幅牌匾、一面面锦旗映入眼前——“辽宁省优秀基层检察院”、“辽宁省五好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满意检察院”、“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在荣誉室一隅,“岗位练兵竞赛”荣誉专栏格外引人注目,数十个荣誉称号占据着整整一面墙,眼前的一切不免让人疑惑,为什么要大张旗鼓地开辟专栏来记录呢?
该院检察长陈万德为我们解开了疑惑。他说,普检探索和实践岗位练兵活动模式已有10年时间了,院里每个人对岗位练兵活动的价值都有很深的认识。对近年来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中展现风采的,院里在给予物质奖励基础上还大肆渲染、开辟专栏表彰,旨在唤醒干警们的激情,鼓励干警发奋学习,全员形成赶、比、超的良好氛围。“岗位练兵”成为激励干警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加油站,推进了队伍专业化建设。
斥资60万打造人才高地
普兰店市检察院是大连北部一个县级检察院。2002年底,该院大学本科毕业生只有10多人,其中法律本科毕业生只有5人,加上人事政策变化,有20多名办案人提前离岗退休,一时间造成办案力量严重不足。
由于地处大连北部山区,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都涌向城市主城区,通过招录的方式补充人才显然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为此,该院党组经过反复分析、研究,决定内部挖潜,针对干警学历偏低、高素质专业人才短缺、检察官断档、执法能力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实际,下大力气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为尽快提高队伍的文化知识结构,该院克服经费紧张、人员缺少近1/4等困难,坚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为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对参加学习的干警从时间、经费上予以支持,对取得法学本科学历和研究生学位的干警,在中层干部选拔上优先使用。
经过几年的激励,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对干警们来说,已由以往的被动学习转化为现今的主动学习,由过去的“政治任务”转化为现在的“精神追求”。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全员的比例由2002年的17%提升到96.7%,已有7人获得硕士学位。
对于上述变化,陈万德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他十分感慨地说。“我们院目前具有研究生学位的高素质人才数量在大连市十几个基层院中并不是最多的,投入的经费也不是最多的,但是相对于我们自身而言,提高的幅度却是最大的,作为一个县级院能拿出60多万元学习经费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党组能够下这么大的决心提高文化素质是相当不易的,经费实在是太紧张了。这是我们值得骄傲的地方。”
多措并举强素质
先天不足,后天补。该院开始探索和实践通过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以此弥补干警们法律功底薄的先天不足。他们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在岗学习和派员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适时举办各种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读书、一人一文、周学月讲等学习培训活动。
在全员学习的基础上,各业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多种技能竞赛,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干警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学习,在采取观摩模拟法庭、专题业务讲座、典型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制作比赛等形式进行岗位练兵的基础上,还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通过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两大考评体系的闭卷考试、书记员庭审记录考核、计算机速录比赛、卷宗抽查和法律文书点评,侦查人员突破案件、取证、初查、讯问和审讯能力评比等活动,以考促学,以评促练。干警的知识链得以延伸,知识面更宽了,近年来有60余篇研究论文在法学刊物上发表。
在解决年轻干警们检察官资格问题上,面对素有“中华第一考”的司法考试,该院更是竭尽所能,全力支持。为帮助干警早日通过考试,该院不仅积极为干警们创造便利条件,还制定了鼓励政策,给予参加司法考试人员3个月的脱岗复习时间,对司法考试过关的人员给予一定数量的现金奖励等。目前已有26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位列大连市各基层院之首。有人曾羡慕地说,普兰店市检察院是司考过关者的生产基地。
高质量赢得群众信赖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正是因为有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和平常日积月累的磨砺、提高,才有了干警们在省、市检察系统岗位练兵活动中纷纷崭露头角的机会。“十佳办案人”、“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20多个集体、个人获得上级院的表彰、9名在岗位练兵中脱颖而出的年轻干警,成为科室一二把手,还有1名同志被提拔为院级领导。
与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官队伍建设同步成长的,是该院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2010年,该院的预防职务犯罪、民行检察、控告申诉等十几项检察工作迈入全市先进行列。
公诉工作在年终考评中位居全市第一。年内,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332件44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75件666人,均在法定时限内结案。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案件数每年同比均有所递增,批捕和起诉准确率均达100%,有罪判决率达100%。
“小案办成精品,大案办成铁案”,所查职务犯罪案件均为有罪判决。该院组织精英团队,立案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3%;民行检察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两个案件被高检院评为精品案例。在注重案件法律效果的同时,该院亦不忘社会效果,在严把案件质量关的同时,正确处理打击与服务的关系,注重保障涉案单位的健康发展;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拥护。2010年,该院被辽宁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基层检察院”。
“苟日新,日日新”。如今的普兰店市检察院站在新的起点上,定会有新的跨越,取得新的更大的荣誉。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