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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红寺堡区检察院服务民生促和谐

时间:2011-08-23 16:25:00  作者:兰怒海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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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长苏海东将廉政年画送到移民群众手中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是对红寺堡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呈现出创新发展的最好诠释。 

  红寺堡区检察院地处中国最大的生态移民新区,2001年12月挂牌成立,该院从最初的6名干警,4个业务科室,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最小的基层检察院,发展到现在的35名干警。 

  以硬措施落实“第一责任” 

  红寺堡区是一个拥有20余万人口的现代农业生态移民区,辖区群众迁入前大都为同心、海原、西吉等县贫瘠土地上脱贫无望的农民,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以硬措施落实维稳“第一责任”,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严管态势。去年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4人,依法提起公诉139人,所办案件结案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无错捕错诉和漏捕漏诉现象发生,公诉工作位列全区检察系统考核单项前列。 

  针对近年来当地涉农职务犯罪屡有发生的现象,该院积极与农林、民政等有关部门协作,将涉农职务犯罪作为反贪和预防工作的重点,撰写了《关于红寺堡区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调查及预防建议》,引起区委的高度重视。苏海东检察长还为辖区200多名村官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取得良好效果,预防工作位列全区检察系统考核单项前列。 

  和谐社会的“减压阀” 

  近年来,该院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通过“检调对接”,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成了刑事和解,确保案结事了不留“后遗症”,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探索人性化办案方式,成立了由5名女检察官组成的“女子公诉组”,充分发挥女性感情细腻、善于沟通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和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同时建立妇女维权组织网络,维护辖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1年被授予“自治区巾帼文明岗”。

[责任编辑:zyw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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